韓覺造就了太多的【有史以來第一次】,所以面對這樣亂糟糟的局面,大家也都理解。
但理解歸理解,節目還是要繼續的。
直到主持人上臺了很久,才安撫好現場的情緒。
韓覺唱完之後,是不必回後臺的,他站在舞臺上,接受著觀眾的頂禮膜拜,也接受著來自同行的心悅誠服。
“你是我的偶像了!”
“哥,我這輩子誰都沒服過,我就服你。”
“韓哥,有機會合作一下啊!我跳舞也很厲害的!”
“韓!這個,沒話說的,這個!”
“……”
在後臺的那些歌手們上臺,就圍在韓覺的邊上,或表示佩服,或示好地和韓覺聊著天。
【希望樂隊】滿臉淚痕地捧著韓覺的手,像捧著絕世珍寶。
“太好了……太好了……”他們哭著說。
“別鬧。”韓覺把手收回來,站在舞臺上微微喘著氣,調整著氣息。
他終究是個二十八歲的人了,而不是年輕的小夥子。舞者的巔峰期在二十歲前後,韓覺又唱又跳的,保持高水平地發揮出來,也還是蠻吃力的。
好不容易,主持人才把現場的觀眾給安撫下來。(其實是觀眾們喊累了。)
舞臺上站滿了其他歌手的身影,把韓覺擋住,觀眾們才反應過來這是個什麼樣的場合。
【原來不是演唱會,而是比賽。】觀眾們喘著氣,回覆氣血,【不過,如果是韓覺的演唱會,那到時候又是什麼樣的呢……】
在現場的六百多位觀眾加電視臺偷看的職員,終究是幸運的。此時全美利堅不知有多少人,已經把韓覺的演唱會列到【此生必看的演唱會】名單上面了。隔著螢幕都能感受到這樣的感染力,到現場,究竟得有多爽啊……
“請五百位大眾評審,拿起手中的投票器,給你心目中的歌王進行投票……”主持人在觀眾們浮想聯翩的間隙裡,見縫插針地講著規則。
然而,臺下的觀眾們聽了之後,拿著手中的投票器互相之間面面相覷。
【之前那三個歌手,到底唱了什麼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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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首歌有這樣一個趣事:
《Dangerous》在發行了幾年之後,有個女歌手將MJ告上法庭說《Dangerous》抄襲了。結果MJ在法庭現場當眾Bbox、敲桌,僅僅用一張嘴,用口技加清唱,完整還原了這首歌的創作過程,折服了所有人。幾乎就是一場音樂創作的採訪了。在B站搜【dangerous法庭錄音帶】,就可以聽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