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楠希撫著褶皺,看著鏡子前的自己,不斷和記憶中那天的自己進行對比。
打扮地美美地之後,她們就要準備去見韓覺了。據說明天是美利堅版的《歌手》錄製的日子,今天韓覺肯定是在酒店了。
“姐,怎麼樣讓一個男人喜歡自己啊?”翁遙吃著沙拉,問出一個她覺得超級難的問題。
然而翁楠希喝著牛奶,風輕雲淡道:“簡單。在網路上就誇他,使勁誇,對他表示崇拜,對他熱情。然後你在某一天突然對他冷淡,再挑個無傷大雅的小事表示對他有點失望,接下來,你就是頭豬也可以談戀愛了。”
翁遙目瞪口呆,連忙追問:“那現實中呢?”
“現實中的話更簡單。你就是不小心碰到對方的小腿,以男人的自戀程度,他就會以為你喜歡他,不用你追,他腦補完一本十萬字的之後,就會先喜歡你的。”翁楠希抹了抹嘴唇。
翁遙崇拜地看著翁楠希。
“準備一下,等會兒去拿個蛋糕。”翁楠希進房間去了。
“噢噢噢。”翁遙捧著手機在那做筆記。
進了房間,翁楠希挑了一瓶以前和韓覺在一起的時候,經常用的那款香水。
嗅覺是人類最容易喚起回憶的感官。而回憶,往往是俘獲一個人的利器。正如她告訴翁遙的那樣,讓人喜歡自己,按照公式來,就很容易。
“姐!”翁遙突然在客廳大聲喊道。
“嗯?”翁楠希正在噴香水,閉著嘴應了一聲。
“韓覺!韓覺!”翁遙的聲音越來越近。
翁楠希聽著翁遙那喊聲急促,心裡就咯噔一跳:【韓覺來了?!】
還沒等翁楠希否定這個大膽的猜測,翁遙就闖進了翁楠希的房間。
翁遙揮著手裡的手機,看著翁楠希,語無倫次地說:“姐,韓覺……韓覺被拍到和章依曼在一家餐廳吃飯!沒有攝像機……”
翁楠希深吸了一口氣,彷彿在那一瞬間下定了什麼決心。
她轉過身,看著鏡子裡的自己,繼續對著鏡子將香水塗在脖子的動脈處。
“知道了。”她淡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