尷尬的是,我完全聽不懂火焰的叫聲,自然也就沒辦法回覆它。
火焰見我一副茫然的樣子,當即再次伸長脖子,朝著我鳴叫了起來。與此同時,它還撲閃著翅膀,朝著雀群方向不停地比劃。顯然,火焰知道我聽不懂雀語,所以想用肢體動作來表達自己的意思。洪胖子見狀,忙道:“龍『藥』師,火焰應該是問你要不要去當雀王。”
“你怎麼知道它是問這個?”我扭頭朝洪胖子問道。
“那你想想,火焰除了問這個,還會問你什麼?”洪胖子反問道。
洪胖子的話,還真把我給問倒了,他說得沒錯,此時此刻此景,火焰要問的話,拿腦袋稍稍一想就能猜出來的。我之所以聽不懂,或者說猜不到,並非我的智商問題,而是因為我打心底捨不得火焰,不願意面對火焰的這個話題。
從理『性』,從大局講,我希望火焰成為新雀王。
不過,從情感講,我非常捨不得火焰離開。
然而,自古情理兩難全,這世界沒有十全十美之事。一旦火焰成為新雀王,那它就必須得離開我們,迴歸雀群。洪胖子的話,讓我不得不面對這個問題,就算再捨不得,也必須做出決定了。最終,我長吸了一口氣,打定主意,朝著火焰道:“雀群新王當立,火焰,你去吧。”
火焰聽到我的話後,當即伸長脖子,再次對著我長鳴了一聲。
這一聲長鳴,與剛才的不一樣,充滿了不捨,甚至還有著一絲絲悲涼。
離別總是傷感的,不僅僅是人類,雀鳥也一樣。我強忍著不捨,伸出右手,把火焰捧在手掌之中,輕輕地撫『摸』著它的羽『毛』,道:“火焰,回去後,記得好好帶領雀群,不要丟老雀王的臉。至於我們,龍九相信,咱們一定還會有相見之時。”
火焰看著我,突然仰起頭,猛地朝我的手掌啄去,登時在我手掌上啄下了一小塊肉。
傷口處汩汩地流著鮮血,我原本以為火焰會像老雀王那樣把我的那一小塊肉吞掉,但它沒有,而是回過頭來望了我兩眼,徑直叼起我的那塊肉就飛入到了雀群之中。雀群見火焰到來,所有雀火鳥都沸騰了起來,撲閃著翅膀朝著火焰圍了過去。
“龍『藥』師,火焰啄下你的手掌肉,想幹什麼?”洪胖子朝我問道。
“不知道。”我搖了搖頭,火焰的行為透著古怪,確實讓人猜不透。
“它自己不吃,難道是想把你的手掌肉給整個雀群分食?”洪胖子繼續問道。
“不可能,整個雀群有上萬只雀火鳥,那麼一小塊手掌肉根本不夠分食。”旁邊的刀疤反駁道。
刀疤說得沒錯,火焰確實沒有把我的手掌肉給雀群分食,但它卻依次飛到每一隻雀火鳥跟前,把我的手掌肉遞了過去,也不知道葫蘆裡賣什麼『藥』。火焰的行為充滿了耐心和嚴謹,它沒有漏掉任何一隻雀火鳥,彷彿是舉行著某種儀式。
“老子知道了,火焰是在把龍九的血『液』氣味給每一隻雀火鳥聞。”洪胖子道。
“火焰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刀疤問道。
“很簡單,讓每一隻雀火鳥都記住龍九,不是尋仇就是報恩。”洪胖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