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到這裡,我知道自己這場牢獄之災跑不掉了,就算年輕人沒死,非法行醫這一條都夠我在班房裡呆段時間了。但我感覺事情沒那麼簡單,單單是非法行醫,不可能出動那麼多持槍警察。
“你知不知道這個方子有毒?”
“不知道!”我果斷否決,如果年輕人死了,承認方子有毒,我就有殺人嫌疑,不承認方子有毒,這事就算醫療事故。
“你撒謊!”
“這個方子是從我三爺爺那一輩流傳下來的祖傳老方子,當時那人只剩一口氣沒咽,喝了這個方子後,一個小時就醒了。”我據理力爭,說的也是實情。
審訊警官沒有再糾結這個問題,很顯然,他們已經把事情查得很清楚,我的那個草藥鋪應該已經被搜查過了。
然而,隨後的審訊內容,卻讓我感到這個事情已經完全超出了自己的認知範疇。
我猜對了結果,卻沒猜對過程。
那個年輕人確實死了,卻不是死於中毒,也不是死於傷病,而是自殺。
他在自殺前,還殺死了家裡的所有人。
最詭異的是他的自殺方式,既不是上吊,也不是割脈,而是用手活活把自己給掐死了。
擔架上的年輕人,上午見到他的時候已經是奄奄一息,就差一口氣沒咽,脈搏微弱到幾乎無法感覺。即使喝草藥醒過來,也只是睜開眼睛,能稍微挪動下身子。
你說這樣一個人能殺得死人?我不信。
但不管我信不信,這事發生了。中年胖子死了,那兩個抬擔架的漢子也死了,還有一個保姆也死了,都是被年輕人活活給掐死的。
這是一樁嚴重的兇殺案,而我,卻偏偏給年輕人開了藥方子。
警方查來查去,最終覺得我這草藥方子有問題,繼而順藤摸瓜找到了我。雖然我確實沒做壞事,但我也心裡清楚,一時半會怕是出不去了。就算最終案子查清楚,我沒問題,但非法行醫這一條就夠我在班房裡呆幾年了。
非法行醫罪,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記憶力過目不忘,這個條款我曾在網上看到過,不管怎麼樣,我悲劇了。
當我被送進看守所的那一刻,我想起了三爺爺夾在草藥書裡的紙條,保我二十年。現在想想,二十年剛過,我就被收監了,看來三爺爺當年的預言奇準。
牢獄之災,可能是三年,可能是五年,也有可能是無期,就看警方怎麼認定了。
先是拘留,隨後被逮捕,事情朝著壞的方向在發展。我沒錢沒勢,連律師都請不起,只能聽天由命,每天在看守所裡能做的就是不停地分析,不停地設想,看如何能為自己脫罪。
然而,分析到最後,連我自己都開始懷疑那個藥方子了。
那個藥方子到底什麼功效,為什麼垂死的人喝下去會醒?
那個藥方子旁邊為什麼要寫劈龍嶺三個字?
我不知道,從三爺爺二十年前的經歷看,我覺得那個藥方子透著古怪。
一直在看守所關了半個月,直到一個老人的出現,才讓事情出現了一點轉機。
這個老人,黑衣、黑褲、黑鞋,冷得像個地獄的勾魂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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