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為什麼自己最近店裡的生意差的不行,原來是被盜版的低價服裝給搶了生意。
只不過是布料差一點而已,服裝的版型和設計幾乎都是一模一樣,現在的人們因為錢的關係,當然會去選擇盜版的衣服。
她氣急了,直接去賣盜版衣服的服裝店,喬裝打扮過後買了一件一模一樣的衣服,回來之後去警察局報警。
可是70年代哪裡有什麼版權意識?
到處都是盜版,抓的也不嚴。
吳雙雙花了一點錢,反而還無功而返。
她氣了個半死,但是卻毫無辦法。
只能用連夜趕工設計一些新的衣服出來,加價錢叫工廠趕製一大批出來。
頭一回降了價,在店裡賣。
只是,這樣的款式,還不到短短一個禮拜的時間,又開始爛大街了。
吳雙雙氣急敗壞,她沒設計一條賣的跑火的裙子,還沒一個禮拜,這投入的本錢才剛剛轉回來,盈利都還沒多少。
結果盜版的衣服瞬間就每一家店鋪都有。
而且賣的價錢還比她家的低。
這讓吳雙雙頭一回感覺到了排擠。
服裝店這邊已經賺不了多少錢了,但是每個月卻要還那鉅額的貸款。
無奈之下,吳雙雙把精力分成了兩半,一半在服裝店上一半在那家剛開起來不久,生意還算火爆的小吃店上面。
只是,吳雙雙發現好像最近有人故意要針對她一樣。
她開的小吃店也被模仿了。
被模仿也就算了,可模仿的那一家,做出來的東西卻比她家的東西好吃。
於是,小吃店除了維持成本之外,也掙不到什麼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