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搭理韋氏,那為什麼韋氏還往上湊?
張璁攥緊了拳頭,不管怎麼樣,自己是個男人,總不能讓女兒把綠帽子帶到這種程度吧?
還有那個韓澈。
必須把他弄走,不走就殘在這裡吧。
張璁看著小廝又問道:“今天是不是審到文大媳婦通女幹這個案子了。”
小廝點頭:“這個案子,小的已經按照您的吩咐,給打點好了,這個文大很不是東西,收了咱們的錢,一定會咬著她媳婦不放,就看這位縣太爺怎麼判了。”
街上有個潑皮無賴,姓文,大家都叫他文大,長的個子不高,總是幹一些偷雞摸狗的事。
他老孃活著的時候,從鄉下給他買了個媳婦,這媳婦比文大小個七八歲,長的非常漂亮。
但是這媳婦本來非常老實,雖然文大三寸丁一樣的,人家也沒傳出緋聞。
可就在上幾天,文大非說這媳婦和解放王木匠通女幹,還懷了孩子,那孩子不是他的。
並且有鄰居做證據,說是捉姦在床。
文大就管王木匠要錢,王木匠不給,文大就把王木匠告到了縣衙。
說王木匠強奸他媳婦,要賠償。
張璁想要打擊一下韓澈,所以找到了文大,讓他改了口供,是木匠和他媳婦通姦,然後要韓澈嚴懲狗男女。
聽了小廝的話,張璁胸有成竹的點頭:這韓澈既然能得到小皇帝的賞識,肯定跟小皇帝的想法有些類似。
小皇帝對婦女特別的寬容。
雖然文大的媳婦通姦,但是文大對這個女人都是非打即罵,街坊鄰居都知道,大冬天的不給穿衣服,趕出外面的事情都有。
所以街坊很多人都覺得,要不是買來的,這種人沒人給他當媳婦啊。
所以這次即便是女人真的通姦,很多人都覺得文大活該。
而韓澈恰好軟弱無能,又會受輿論影響,所以有可能會放過這個女人。
國家律法民文規定,通姦是大罪,遊街過後女人監禁三年,還要流放。
男人也要流放。
看韓澈怎麼判,只要他有一點點徇私的地方,就可以告到朝廷,讓他惹一身腥之後滾回去。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