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沒有覺得程耀可能不結婚的打算有什麼不對,他們只會說:“這就是我們的兒子。”
像極了,一樣的自以為是。
這樣其實也不錯,爸媽是愛他的。
但程耀覺得這樣的愛只是那麼一層關系在,他想要更加真實的,沒那麼奇怪的愛。
他選擇搬出家,去過自己的小日子,去找自己的緣分又或者等緣分送上門來。
搬出去那天是傍晚。他沿著公路散步,遠處綴著管家和傭人。他逐漸一個人走遠,看天邊的晚霞融為一片又一片瑰麗的亮色,他伸出手,風就像滑滑梯一樣滑到了他的手裡。
就像握住了另一個人的手。
他想象一個人在自己身邊,和自己走走停停,回到家裡去。
他又拔了公路旁邊的一簇野草,摘了公路旁的一朵野花。
他在想:我可以給未來的愛人很多東西,那個人想要的富貴榮華都給出去。我自己就留下這簇野草,這朵野花。
哦當時他還是一個文藝青年,滿腦子的人文花草。
後來程耀以為自己也許會孤獨到老,做一個特立獨行的單身富二代。
就像王小波的豬一樣,活出屬於豬的驕傲與不羈來。
但他的緣分,到了。
兩個緣分,朋友的,愛情的,也分不清是先腳後腳到的,還是齊齊踏在程耀心上。
居然在一個逗比身上。
萬物紛繁,一舟以蓋之。
該心動的時候就心動,該沉淪的時候就沉淪。但也有該心動的時候忽然被他的騷話逗樂的。
那其實也就更心動了。
程耀喜歡那樣的感覺。
他在李柏舟身邊時與在其他人身邊其實是不同的,起碼不會說騷話。
也許是家裡有兩個自我的父母的關系,程耀比起其他傲慢的二代,為他人考慮這件事能做得更得心應手些。
而他自身的驕傲也在告訴他:我喜歡的人,當然值得更好的,最好的,好到極點的。
畢竟是我喜歡的人。
程耀不喜歡的東西很多,比如不喜歡待在人群裡,不如不喜歡炫耀與被當成炫耀。不喜歡的東西越多,他越是一個優雅從容的人。
而他喜歡的卻也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