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看著自己妹妹那雙軟弱無力的腿,抿了抿嘴,複而又笑出來,道:“今天啊,那說書的講了前些日子進攻唐門的魔教教主的事情……”
我出生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任允很久都弄不明白。
在他有記憶的時候,就發覺自己好像和其他人不太一樣。
“阿孃,我爹呢?”年幼的任允疑惑的看著自己的母親。
剛剛還笑吟吟的美人臉色立刻冷了幾分,憤然道:“別提他!他是個混賬!遲早下十八層地獄!”
看到自己阿孃生氣了,任允很乖巧的閉嘴了。
阿孃好像很討厭自己那個所謂的爹。
為什麼呢?
“阿孃喜歡我爹嗎?”
“不喜歡!我恨不得他去死!那種腌臢東西!我怎麼可能喜歡他!”
任允想不明白,既然阿孃這麼討厭他的爹,那為什麼還會有他呢?
那些懷著孩子一臉幸福的婦人都告訴他,只有兩個人相愛了才會有孩子啊。
既然阿孃不喜歡那個人,為什麼會有他呢?
小時候,任允每天需要做的事情就是習武,拼命變強,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偷懶,就算是染了風寒,受了傷也不可以。
稍微大一點了,他還要學著揣度人心,利用人心,學著對人假以辭色,並且練就一張讓人如沐春風的笑臉,不管他想不想笑。
然後有一天,他的阿孃開始讓他殺人了。
“我的孩子,你必須殺了他。”
那個人已經餓了很久了,奄奄一息,眼睜睜的看著年幼的孩子臉上保持著溫柔的假笑,舉刀砍斷了自己的脖子。
“乖孩子。”
他的阿孃讓他殺了多少人,他已經記不清了,只知道阿孃讓他殺的人裡,從最初毫無反抗之力的人,慢慢的變成了瘋子一樣的被餵了藥的習武之人。
從一個,到好幾個,再到一群。
“殺了他們,不管你用什麼辦法。”
“不過是一群沒用的牲口,他們唯一的價值就是給我兒當獵物。”
從最開始對上那些人的狼狽不堪,到冷靜處理,以手為刃,直取要害。
不過用了不到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