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你現在也可以確定戴月明是犯人,但只是想給她留一個晚上的茍延殘喘機會吧。”
我冷笑一聲,語氣漠然說道,“一旦戴月明被抓住現行犯,只有槍斃一條出路,但如果你能率先找到她,並讓她投案自首的話,罪名則會很輕。
而且有一個晚上時間消滅罪證,戴月明不會承認綁架,最多是駕駛車輛逃逸而已。而我因為年齡問題,小翠因為精神問題,都沒有辦法成功起訴戴月明,我說的對麼?”
看著戴天晴緊咬嘴唇不語的模樣,我澀然一笑,轉身離開了。這次戴天晴並沒有阻止我,或者說已經沒有顏面對我說話。
其實我能夠理解,假若有一天李翠翠或者戴天晴犯下同樣的罪過,我也會像戴天晴一樣,想盡千方百計的把罪名降低,甚至隱藏罪過。
戴天晴說的不錯,我並沒有切實的證據證明戴月明犯罪。唯一能作為證據的,就是讓戴天晴幫助我作偽證,證明今天晚上看到的飛車黨,就是戴月明!
即使戴天晴心知肚明,那人就是戴月明,可要她透過作偽證的方式去抓捕自己的表姐,仍然太殘酷了些。
在這種情況下,我只能抓別的機會對付戴月明!不過今晚倒不至於一點收獲也沒有,至少戴月明被發現老巢,現在估計正手忙腳亂的毀滅證據。
戴天晴答應第二天一早派人去調查情況,我打算陪同一起,萬一戴月明在現場留下了某些蛛絲馬跡,憑那些警察是絕對發現不了的!
最重要的是那具屍體的事情,我沒有告訴任何人,血跡這種東西,即使經過很精細的擦拭,還是會在法醫檢測下,顯示出曾經沾染血液的地方。
到時候,順便可以將屍體一併嫁禍給戴月明,故意殺人罪,哪怕是自首,也要被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剛好達到我的目的。
淩晨三點鐘,我在空無一人的巷子轉了一大圈,最終找了個不怎麼正規的賓館,交一百塊押金休息準備上幾個小時,又在滴滴上提前預約次日七點半前往森林公園的車。
原本我打算在街上閑逛到天亮,仔細思考明天該具體該做些什麼,可是戴天晴一直鬼鬼祟祟的跟在我後頭,以為我沒有發覺……
戴天晴估計在擔心我的安危吧,生怕她那個瘋子表姐,從角落裡竄出來給我補上一刀。
她的擔心是多餘的,但為了不讓她在冷風中站幾個小時,我還是決定住店。
過了一胸會兒,隔壁房間傳來輕微的開門聲,應該就是戴天晴了,否則大晚上誰會來這種鳥不拉屎的旅館。
次日警察上班的時間是七點半,具體實施抓捕行動大概在八點,剩下四個小時的時間,只有漫長的等待……
清晨七點鐘鬧鐘一響,我立即從床上坐起身,冷水沖了把臉推開門,剛好遇見收拾完整裝待發的戴天晴,氣氛略有些尷尬。
我定了定神說,“一起走吧,說不定我能幫上你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