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三章紅色的醫院黑色的房子
第三日搜查,警員意外在職員王富貴鎖著的抽屜裡找到小櫻的衣褲,當事人保持沉默並不辯駁罪行,被警察帶走。
王富貴有“頂包”的嫌疑,但因為法律程式的緣故,王富貴判決七日後處死刑,沒有上頭的搜查令,我無法調查叫王林的孩子。
作為證物的衣被丟棄,案件即將宣佈結束。即使我再怎麼懷疑,事情也將告一段落了。
第七日早晨,接到王富貴的養子王林認罪,其承認因為好奇而偷竊低年級同學小櫻的褲,藏在養父的抽屜裡,請警察另外判決。
為此,事件不得不重新審理。小櫻的屍體上沒有任何王富貴的指紋,且除了抽屜裡的褲之外,再沒有任何證據宣判王富貴的罪證,且王富貴本人從未認罪。
王富貴無罪釋放,因耽擱時間過久無法採集罪證,此案就此不了了之。
時隔半月,王富貴報警稱福利院附近有可疑人物徘徊,警方出擊抓捕,發現此人是五十幾歲的流浪精神病患者,在其居住點中尋找到大量女性貼身物品,其中有死者小櫻的衣物。
此人被帶入精神病院隔離,此案就此宣判結束。
——
結尾最後的一張紙,是當初被抓捕的精神病人照片,模樣的確有些惡心。蓬頭垢面,身上穿著女人的蕾絲裙,還有一件大花棉襖。
我盯著照片仔細看了良久,臉色突然大變,不對勁!這個流浪漢不是兇手!
坐在一旁沉默良久的李翔低聲問,“你看出來了?”
我穆然點頭說,“我懷疑,這些衣服是有人故意給流浪漢的。如果仔細看的話,能發現上衣領口和褲袋位置有未摘取的商標牌。
如果說流浪漢是侵犯女性後,偷盜來的衣服,應該是穿過的才是。可這些衣服雖然有汙漬破損,但全部都有未拆開的商標牌。
不出我所料的話,流浪漢居住點的女性衣物中,除了屬於小櫻的衣物之外。剩下的大部分都有商標牌才是。”
李翔良久不語,旋即用警惕的眼神盯著我,“你這孩子到底是什麼人!?”
透過案件的敏銳分析可以看出,李翔是一個及其聰明的人,恐怕小翠這個假記者也很快被識破了。與其繼續周旋,倒不如實話實說。
我相信,李翔對這個案子的判決肯定並不甘心。如果我們願意將這些陳年舊事翻出來,他說不定會助我們一臂之力。
我回答說,“我是誰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十三年前的案子。恐怕您也不希望這件費盡心血的案子,就這麼不明不白。”
李翔微有不岔,“當年我都查不清楚的案子,你一個小孩又能怎麼樣。”
我依然用平靜的眼光看著李翔,不急不躁的道,“不要低估任何能思考的人,包括女人和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