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來之前,他爸媽就說了,每個地方風俗習慣不一樣,什麼都要聽路寶之那邊的話,千萬不能失禮。
做爸媽的,都希望孩子們好,嶽俊傑的爸媽見了路寶之,也是喜歡得不得了。
二十六歲的嶽俊傑,早該結婚了,只是生活工作都在京都那樣的大城市,他本人不急家人急呀。
什麼閃婚之類的,嶽俊傑做爸媽的都很同意。
單是謝長松和嶽俊傑兩人的酒,來來回回幾次,一壺燒酒一斤就解決了。路寶之去加了酒後,又推著嶽俊傑給路清河喝:“小四,是我們家最能喝酒的,她喝就是代表爸爸喝,你可不能輸了。”
其實,路寶之自己也有點好看戲的樣子。
難得嶽俊傑這麼聽話,嗯,她也想看看嶽俊傑到底有多能喝。只要第一次試出深淺,以後兩人真的結婚了,回來過年什麼的,那大桌上的親戚的酒量可就更深了。這大伯,二伯,姑父他們都還沒加進來呢。
嗯,就是媽媽今天也沒有放酒杯。
在喝之前,路清河還與路強偷偷的說了幾句話:“嗯,那我們就十杯過,不說那些虛禮。”
嶽俊傑被路清河的豪爽之氣給震驚了。
只見路清河一口一杯一口一杯的,停都沒有停過,路寶之就給他們兩個倒酒。
又一壺空了。
等第三壺酒空了後,張一梅就開始問話了。
“俊傑,你爸媽對你和寶之的婚事怎麼說?”
就在他們都在喝酒的時候,路強與張一梅一直在說話,也一直在觀察嶽俊傑。
路強告訴張一梅,這事如果是路寶之這個大女兒自己決定了,那就同意吧。
畢竟老三,美之的事,也是她自己同意的。
“我爸媽的意思也是同意的,還讓我們在這邊辦一次酒席,在我家那邊辦一次酒席,辦酒席的費會都由我家來出。他們是覺得匆忙了些,說可以先拿結婚證,再找時間補辦酒席。但我不太同意,我的意思是領證和酒席一起辦,時間也確實匆忙了些,只要爸媽,你們同意,我一定能辦好的。”
嶽俊傑一點也不想委屈了路寶之,他想給她最好的,就算路寶之同意先領證,以後再補酒席,他突然就不太同意了。
路清河告訴他:你想娶我大姐,那就風風光光的娶,先領結婚證什麼的都不行。還有你得每個月把工資都交給我大姐管理,到了京都就得馬上買房,房子的名字可以我大姐一個人的,也可以寫你們兩個人的名字。
他相當的認同路清河的話。
“嗯,你說行的話,那就酒席一起辦吧。”路強開口同意。
聽到路強開口同意了,嶽俊傑整個人都有些激動起來,他最怕的就是路強反對自己和路寶之的事了。
他都來了大半天了,與路強說話不超過五句。
若不是路寶之告訴他,路強就是這樣的性子,他都快要哭了好嗎?
岳父大人太難討好,老婆都要娶不到。
“那,爸爸,咱們這邊有沒有什麼特別講究的風俗,比如禮金之類的?我爸媽的意思是按照,咱們這邊的風俗習慣來。有什麼要求,你們儘管提。我一定會全力配合與滿足的。”
如果按郴和市那邊結婚的習慣的話,男方到女方家八萬禮金,再給女方買五金。然後酒席出桌面席價格不能低於300元一桌,至少三十八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