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都市言情>撿個美女老闆帶回家> 第二百五十章 沒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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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沒出息 (2 / 3)

“……”

“出去吧,你也不嫌臭。”秦若曦看著林峰沒有離開衛生間的想法,於是催促道。

“不,我是變態。廁所才是我該呆的地方。”

“……”這下子輪到秦若曦無語了。

接下來,秦若曦把林峰當做小孩子一樣哄了好一會,這才把林峰從衛生間裡面哄了出來。

“剛剛你給我洗手的時候,我感覺到一種……叫做幸福的東西。”看著林峰坐在小布凳子上,秦若曦對著林峰說道。

“給你洗個手你就幸福了?”林峰納悶的問道:“就這點出息?”

“是啊!”秦若曦竟然很是認真的點了點頭:“你當時低著頭,很是小心的給我洗手,洗完以後還看有沒有給我洗乾淨。我就是覺得很幸福。”

“得,完了!”林峰很是無奈的攤了攤手說道:“給你洗個手,你就感覺到幸福了。那我給你洗個腳,你是不是要當場嫁給我了?”

“……”秦若曦不想理林峰,嗤笑一聲說道:“還想給我洗腳?你現在有那麼資格嗎?”

“你的腳是什麼金貴的東西啊,居然還要資格?”林峰驚呼一聲,很是詫異的問道。

“你不知道女孩子的腳是很私密的嗎?”

“你都我物件了,那又有啥的。”林峰無所謂的說道。

“不行!”秦若曦的頭搖的像個撥浪鼓一樣說道:“反正結婚前,肯定不讓你碰我的腳。”

“我也沒想碰你腳啊。”林峰說道。

雖然這麼說的,但是林峰心中忽然就有了想法。

原本林峰是沒有碰秦若曦腳的打算的,結果經過秦若曦這麼一說,反而是勾起了自己的那種好奇心。

於是自己就去搜了搜,腳對於女孩子而言真的是私密部位嗎?

經過一番搜尋之後,林峰這才明白過來。

原來從古代開始,腳對於那女孩子就很私密了。

甚至有的朝代,男子如果看到了女子的腳,就一定要結婚的。

至於原因呢,大概是因為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結婚的雙方都沒有感情。

結婚的時候,女子的身體其他部位都會被男子佔領,那麼就只剩腳屬於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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