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了。
因為在一場比賽裡,總教練的挑戰次數上限為2。
好吧,
挑戰失敗呢?
挑戰失敗……之後當然就沒有總教練什麼事了。
還有一個問題,
為什麼加了一個前7局比賽的字首?
因為7局比賽後,一切由主裁判話事。
不服?
請回到球員休息區隨便搞。
譬如,
老爹幾年後就不服,回到球員休息區輪起球棒「梆梆梆」搞強拆,把電話機盒給ban了……
那氣勢,嘖嘖……
屌炸天!
說來搞笑,
這部電話機後來成為紅襪送給老爹的珍貴退役禮物。
球場上,
大螢幕正在重播剛才比賽爭議一幕……
所有人都伸長脖子觀望。
1遍,
2遍。
即便放慢動作,還是難以分辨。
與此同時,
主裁判和另外一名裁判則站在場邊監督席,頭戴耳機一臉嚴肅地傾聽著……
5分鐘10秒後,
主裁判和另外一名裁判一陣交頭接耳後放下耳機,轉身走向球場。
邁出2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