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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2 / 5)

於汀蘭剛剛從昏迷中蘇醒,本就虛弱無力,正扶著桌子大罵這對狗兄妹,卻不料素常溫柔如水的鐘秀,卻像只利箭般轉瞬而至,根本沒給她反應的機會,那雙滿是血汙的手便已經將她掐得喘不了氣,雙手亂抓亂撓,卻只一會工夫,便翻了白眼,伸出半截舌頭出來。

鐘秀的手上臉上都被於汀蘭的指甲抓破,卻始終咬著牙根不鬆手,眼見她在自己的手中越來越沒了力氣,直如一灘爛泥般倒下去,才慢慢松開手,伸手在她鼻子下面試了試,方直起身來,長長地出了一口氣後,竟忽然笑了笑,幽幽地道:

“從你嫁了鐘家以來,我原以為你有多厲害霸氣,頗是忍了你些日子,看起來,竟也不過如此,現下我忍夠了,你便也該…上路了。”

一旁的鐘義眼見這雷霆般的巨變,便是他這樣的心腸,待看見於汀蘭的兩顆眼珠在鐘秀的手下慢慢凸出來時,也不禁微微閉了閉眼睛。

此刻,他一邊捂著傷口,一邊看著地上應該已經斷氣的於汀蘭,輕聲對鐘秀道:

“倒該如何處置了她才好?”

鐘秀看了看窗外瓢潑般的大雨,柔聲道:

“都聽說嫂子小産後抑鬱難止,半瘋半痴的,怕是落下了癔症,而這癔症,最怕忽然間變了陰雨天,便會更加嚴重,尋死覓活,投河跳井,想來都是有的。”

鐘義聽她這話,便已瞭然於胸,只輕輕點了點頭。

“待你我穿了雨衣,略遮掩下,我便揹她出去。”

鐘秀點點頭,走到鐘義面前,輕輕拍了拍他的肩膀,二人未發一言,卻似乎有一種默契,盡在眼神中隱現。

這光景,地上的於汀蘭依舊一臉死色,半睜著眼睛,滿脖頸的血汙,倒真是駭人得很。

狂風透過窗欞吹動了室內的窗簾,飄蕩在她的身體之上,隱約中,那隻掉了花鞋的左足尖,似乎微微動了動。

風雨中的後花園裡,除了狂風暴雨中顫慄的花草,哪裡還有一個人影。

幽深深的古井前,鐘義和鐘秀合力將於汀蘭扔進那冰冷的井水裡,鐘義面色灰白,不敢朝井口裡再看,轉身便走。倒是鐘秀伸過頭去,朝裡面看了最後一眼,嘴角邊浮上一抹陰冷的笑意。

未幾,漆黑的夜色便吞沒了她二人遠去的身影,只有井邊的樹林裡,卻似乎傳來一陣急促的奔跑聲。

這一場暴風雨的夜裡,秦淮只覺得自己似乎做了一個夢。

在夢中,他好像看見鐘信冒雨出了門,良久,又濕淋淋地回了房。

可是當自己從夢中醒來時,卻看見他明明就在自己的另一側悄然而臥,又哪裡有出過門的樣子。

想來,還是自己因“四時錦”獲得這樣意外的榮光,而導致過於興奮,所以不停地在做夢吧。

說實話,如果不是這一日布倫忽然打電話過來,說是要二次登門拜訪,他真的覺得那天收獲的成績,會不會只是自己的一個黃粱美夢。畢竟這種一舉成名天下知的驚喜,在好多時候,真的只有在小說或電視劇裡,才看得見。

不過秦淮想想也就釋然。

自己既然能夠穿到這樣一本狗血成盆的奇葩書裡,每天和這許多人撕逼鬥法,都可以做到安然若素,那麼藉著現實裡的化工常識功底,和鐘家豐厚無比的香料底蘊,研製出一款超越時代的香水出來,又有何不能呢。

當鐘信聽說布倫又要來鐘家拜訪的時候,秦淮明顯看出了他的不滿。

說來也怪,自己識得這個男人也不是一時三刻了,可以說,經過那麼多大大小小的狗血之事,自己在他身上,真的很少能看出什麼一目瞭然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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