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兩人領完證,在眾人的目光中,灰溜溜的出了辦證大廳。
吳志漢一把甩開張子浩緊握住她的手,氣呼呼的開口。
“行啦,別總是拽那麼緊,領個證,結個婚都感覺跟老鼠過街似的。”
張子浩:“……”
他能有什麼辦法呢?還不是剛才兩人太過於親密了,被人圍觀了個寂寞,再不趕緊走,會有人落下口舌的。
這特麼可是九十年代,不是後世二十一世紀,你想摟摟抱抱,嘰嘰歪歪什麼的,別人看你的眼神就像在圍觀大熊貓,畢竟越是先進的社會,寬容度就越高。
當然,這些事情放在心裡不提也罷,眼下最重要的是先把吳志漢弄回他買的房子裡,這麼想著,張子浩也就這麼說了。
“既然今天領了證了,你就好好和我住在一起吧!別想著回你的宿舍了。”
早上起床準備出門辦證的時候,吳志漢還順便提了一嘴,說是待會兒辦完證,就準備去街上買床鋪啥的,晚上就搬回宿舍。
這像什麼話嘛,都已經領證結婚了,他還不能和自己的老婆住在一起了。
吳志漢一聽,當即就黑了臉。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工作性質,幹咱們這一行的起早貪黑半夜出勤,是經常有的事,所以我想搬回宿舍,那樣更方便一點,和弟兄們一起出去辦事。”
對於他們這一夥人來說,為人民服務,這句話不是掛在嘴上的,而是真真正正靠實際行動踩出來的。
既然幹了他們這一行,家庭團結,萬家燈火什麼的都只是偶爾才有的事情。
聽了吳志漢的理由,張子浩不以為然的說。
“既然覺得那麼累,就不要乾了,回家來吧,我養你。”
反正自從他跟著林瀟瀟買股票之後,每個月也有好幾萬塊的收入。
另外,他跟著少爺私底下也投資了不少產業,算不上大富大貴,但至少養個女人是完全沒問題的。
吳志漢拼死拼活,弄得全身都傷痕累累的,每月也只有幾百塊,還不如好好呆在家裡,學學做做美食,美美容,打打麻將啥的,等他每天工作勞累回家的時候有一口熱湯,有一口可口的飯菜下肚,那也不是件壞事。
反正兩人都結婚了,就不要總是計較工作的事情,與其風餐露宿,拼死拼活的在外工作,只為了掙幾百塊,還不如回家當個閒太太。
吳志漢一聽張子浩的話,當即就不樂意了。
“什麼啊,我用得著你養嗎?”
想她堂堂一個刑警隊女隊長,雖說薪水不怎麼高,但放眼整個鳳城,她的薪水,也算是中上水平了。
她當然知道張子浩賺的比他多,但那又怎樣?作為一個新時代的好青年,怎麼會像個廢物一樣閒在家中?等著伸手向別人要錢呢。
還不如繼續回她的警隊,抓個小偷為社會除害,它不好嗎?
張子浩看著吳志漢快要發火的徵兆,趕緊小聲安撫道。
“這不是看著你辛苦嗎?風裡來雨裡去,起早貪黑的還冒著生命危險去執行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