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霓住的這間屋子外,有一口井。
今早那劉婆婆動作發出的聲響就是由此來。
也是昨日陸嘉言有心,著劉婆婆給楚霓暫尋了兩套衣物,款式簡約的粗布麻衣,顏色略顯老氣,卻好在有得更換。
渾身粘膩不是很舒服,現在剛好可以出去打盆水,清洗一下身子。
——
從昨晚的夢,與早間差點衝炸自己腦袋的記憶。
楚霓也對自己現在這個身體的身份有了大概的瞭解。
這個身體,是一個年僅十四的姑娘。
名一字,喚“霓”,無姓氏。
說是名字,倒不如說其實只是一個代號。
“霓”自記事起就一直生活在一個名為“蝶谷”的地方,說是“谷”卻也不是谷,那地方像是置於山巔。
自小便被身邊教習師傅和教養嬤嬤告誡,不可離開生活與教習區域。
孩童並不一定生性乖順,自有那頑劣好奇者,沿著某一方向前行至盡頭處。
但所到之處只見懸崖。
天氣好時往下望便是峭壁碎石,某一隅也偶爾有一二附著於峭壁的松木。
若是天氣不好時,那往下望的便只能見白茫茫或灰茫茫一片,不小心掉落便是要粉身碎骨。
這樣的偷偷探看是違矩的,因此也不知這麼些個場景由何處傳出。
也許是有一二能躲過巡查未被追捕到的,抑或是谷中為防膽大者肆意妄為,才如此放出訊息以達震懾之意。
但多的是因對自身功夫極度自信,也止不住好奇,卻不幸被抓到的。
違矩者需受罰,刑罰是用成人兩指寬的鞭子,行鞭刑二十。
只要抓到違矩者,便著全谷同齡者觀刑,殺雞儆猴。
因行刑者皆是違矩者教習師傅,不論那人是否天賦尤佳,也皆下手不留情。
好奇心氾濫且已習得些許武藝,大多不過十歲左右孩童。
因此十之八九被抓者皆會受不全這刑罰便命殞鞭下。
即是受下了,因是明令禁止卻仍明知故犯,不予施救不予飯食。
過不了幾天也還是得死。
不過見識過一二次,眾人也皆泯滅了往外探看的好奇心。
但其實想出去也是有法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