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區,江水村的事由於出了人命,直接引起了各方注意。
雖然按照事故等級劃分:
死亡人數:≥30人、10~29人、3~9人、≤2人
分別對應: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但這次江水村的事故,不能當做一般事故來處理了!
值此特殊時期,簡直就是頂風作案!
首先得到訊息的,肯定是第一責任單位,京北區公安分局。
現任京北區公安分局局長,在得到這晴天霹靂的訊息後,那是一個透心涼啊!
這個節骨眼上,他的轄區內出了這樣的事故。
只能說,等著挨收拾吧!
“這次出警的是誰?”
“怎麼把事情搞成了這個樣子!”
“局長,出警的是我們分局治安大隊的副隊長,徐光。”
“把他叫到我辦公室來!”
局長氣的眼冒金星,不行!這個鍋,誰愛背,誰背!
他必須在上報之前,把這個鍋找個好下屬背……,不,是瞭解情況!
很快,當事人徐光就來到了局長辦公室。
一進門,迎接他的,就是劈頭蓋臉的訓斥!
“徐光,你是怎麼辦事的,為什麼把事情處理成了這個樣子?”
“你知道現在這件事,造成了多大的影響嗎?”
“你對得起黨和人民的信任嗎?”
“摸摸你自己那身警服,回答我!”
面對這一連串的炮轟,徐光哪裡遭得住?
可是,面前這人,是他們分局的最高領導。
他也不好直接反駁。
只能嘗試著辯解道,“局長,這件事,情況特殊!”
“好!我倒要聽聽,是怎麼個特殊法!”
“今天要是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你自己脫掉這身警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