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都打算在周邊一帶買地買房嗎?”高寒問道。
門德斯點頭,“美國那邊經濟危機,歐洲這邊也好不到哪裡去,一直都有呼聲說西班牙政府要推動房地産,房價要漲,現在買正合適。”
高寒微微一笑,“那你得多費點心。”
門德斯不置可否,不管是不是他的客戶,但凡是找他幫忙的,他都是有求必應。
“有件事我想問你的意見。”葡萄牙人看了看身後,確定沒有人靠近了,才開口道。
“什麼事?”
“我已經讓公司的財務核算過了,截止到八月份,公司大概能夠拿出四百萬歐元的分紅。”
四百萬?
高寒吃了一驚,也就是說,一人兩百萬歐元。
我的天,當經紀人也太好賺了吧?
不過,再深入一想也就不奇怪了,因為烏戈·萊亞爾轉會去巴塞羅那,就賣掉了一千五百萬歐元,按照經紀人百分之十的抽傭,那就是一百五十萬歐元的收入。
另外像德科、卡瓦略、卡卡等球員都是門德斯運作的,雖然抽傭要跟其他經紀人分成,但整體算下來,還是相當可觀的。
不僅如此,球員續約、簽署商業贊助合同等,經紀人都有抽傭。
當然,高寒清楚,公司肯定不止賺這四百萬,肯定還要留下一筆資金維持經營,同時還得僱傭人手負責球員的日常事務。
卡卡之所以放棄了之前在巴西國內的經紀人,選擇了門德斯,就是因為之前的經紀人裡貝羅對他不夠上心,尤其是在他轉會到了西班牙之後,裡貝羅沒辦法常駐西班牙。
所以,門德斯的業務擴張了,球員陣容變大了,僱員肯定也得跟上去。
在這種情況下,還有兩百萬歐元的分紅,確實讓高寒有些驚喜。
不過,相比之下,門德斯依舊還是小打小鬧。
就好像何塞·維加,運作一筆菲戈的轉會,抽傭就高達幾百萬,要是再算上過去一年從菲戈商業贊助合同上的收入,絕對超過千萬。
同樣的情況還有齊達內,這種巨星所帶來的商業效應,絕對是驚人的。
“你知道,在巴西國內,普遍流行一種引進第三方所有權的球員運作機制。”
高寒點頭,在巴西的時候,聽卡卡當時的經紀人裡貝羅提到過。
據說但凡是成名的球星都基本上有第三方所有權。
“你有什麼想法?”
“根據我的瞭解,葡超聯賽的球隊有著非常強烈的需求,包括波爾圖。”
高寒立即明白他的意思,心中暗贊,這家夥實在太精明瞭。
他已經開始不滿足於當經紀人,他想要進一步擴張事業。
跟經紀人的抽傭相比,買下有潛力的球員,運作到葡超踢球,成名後再賣到歐洲四大聯賽,那絕對是一本萬利的好買賣,甚至動輒過千萬的利潤。
而對於其他人來說,這一筆買賣最大的風險就是球員,可有高寒在,這風險反而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