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也終於有經紀人了!
高寒覺得自己總算是揚眉吐氣,翻身當家做主把歌唱啦!
只要一想到,以後有誰誰誰給自己打電話,自己就土豪咧咧地回一句,找我秘書,哦,不對,是找我經紀人去談!
瞧瞧,多牛筆,多威風啊!
門德斯離開的時候,心情雖然有些忐忑,但還是挺高興的。
這個精明的家夥賺大了。
有了高寒的火眼金睛,日後甄別起人才來,那真是不要太容易。
這不,才剛合作,合同都還沒簽呢,他就唸想著要去整理出一份球員的資料和錄影,交給高寒,讓他推算一下這批球員的實力和潛力。
看得出來,他是被何塞·維加壓得夠慘的,現在迫不及待想要翻身了。
這對高寒來說,也是好事。
火眼金睛是好寶貝,高寒那成就點花得是相當值,但總不能只用在執教上吧。
那也太大材小用了!
想要大用,那最好就是透過經紀人業務套現。
但問題在於,經紀人業務往往並不僅僅只是甄別出人才,還得為球員提供最好最妥帖的服務,這樣才能讓球員跟你一條心。
所以,高寒思前想後,跟門德斯合作,雙方五五分,對自己才是最劃算的。
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去辦,自己樂得清閑自在,何必處處與人爭利呢?
不過,有件事情倒是麻煩。
想了想,高寒給在同一樓層的林夏打了個電話,請她過來一趟。
電話剛打完,林夏轉眼就到了。
“誒,小林子,過來過來!”
高寒熱情地站起來,主動為她拉開身旁的座椅,那股殷勤勁直叫林夏吃不消,粉臉兒唰一下就紅了,直拿千嬌百媚的白眼瞪他。
“什麼小林子?再這樣,我可走啦!”
說是這麼說,但人卻搖曳生姿地走了過來。
“好好好,不叫小林子,林大小姐。”
高寒依舊還是嬉皮笑臉的樣子,招呼她坐下來後,自己也坐了下來。
“說正經的,有件事情要你幫忙。”
他一正經,林夏的芳心也定了,“什麼事?”
“有沒有認識的,厲害一點的律師?”
“律師?”林夏秀眉兒微顰,“你找律師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