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嬸嬸就想再多問一句,這生了兒子當真與生母無關系?”
蕭靈兒笑了:“您當總舶司的衙門真的沒有官字?”
“啊,失言,失言。”
蕭靈兒笑道:“莫懷疑,我家郎君定下的事情可靠。”
那位說話的重重的嘆了一口氣:“我們小門小戶,私納妾是在受重罰的。這成親七年來只有兩個女兒出生,若不是家裡郎君有情,嬸嬸這已經是七出之實。”
這裡說七出,就是休妻的七個硬性標準,符合其中任何一條都可以休妻,而且孃家還要上門賠禮,賠錢。
這七出也是寫進律法的。
原本最初的唐律是依前隋律而寫,妻年五十以上無子者,符合七出之無子例。
可事實上,唐這個時代,五十年歲數都可以當奶奶了。
後李世民登基,為增加人口將這個數字再改,改成了三十四歲,在李世民看來大唐律允許女子十四歲嫁人,那麼二十年都生不出兒子來,幾乎可能再生了,也算是仁厚之法。
但事實上,民間比這個年齡還底,特別是不能納妾的純商人之家,連二十九這個年齡都不會超過,甚至二十四更低。
蕭家各人七嘴八舌的講了自家的情況,也算是代門外的人再問個詳細。
在得到蕭靈兒親口確認之後,眾人這才放下心來。
這時妾。
就是按時間計算的妾,生的兒子歸妻收養,為妻之子可為嫡子。
而後官府報備,一但正式報備,三年內若妻有所出,那麼可更改。三年後、五年內官府可視情況更改,超過五年絕對不能再改。
事實上,這就代表了一個繼承權的問題。
大唐的官員把能想到的麻煩都事先想過了,而且列出了一套方案來,以防止日後有什麼沖突與麻煩。
午後,第一批來自隼人女子已經到了。
她們接受了短暫了漢語對話訓練,然後依唐朝的打扮重新裝扮過。從倭島出來,這些女子吃的好,睡的好,也不需要勞作,精神都是極好的,臉色紅潤。
唯一與大唐這邊不同的就是,身高低了點,身形瘦弱了一點。
葉十九娘給的解釋是,年齡小。
倭女剛剛進院子,還沒有到她們的休息區坐下,就已經有人遞了申請書,然後連同一張揚州長平錢莊開出的錢幣憑證就沖到了正殿前。
“十人,你確定沒寫錯。”
“這錢紙上的錢數就是十人的,小娘子就按十人給我家辦。”這位婦人年齡有三十多歲了,報上自家名錄之後,辦事的人查閱。
這家確實富有,有著四個絲綢工坊,而且還在擴建之中。僅是西港舶司的定單就排到了他們這四個工坊一共二十九架織機兩年的産量。
而且品種多,從絹、帛、鍛、綢各種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