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兩人就在西市內買來所要的一切,還找到兩位抄書客到這裡以供柳木選擇。而白麻布也買了雙份,就是二十丈分成了四分。
“四份也好,把這個用三寸大的字抄這布上,然後製作挑杆將這布給我掛在東西兩市門口。再兩副,一副掛在涇陽最繁華的街道,另一副掛在三原。”柳木吩咐著。
抄書客是給錢寫字,他們不管內容是什麼,只要不是反書就敢寫。
抄完後,柳木又說道:“在公證人那裡寫上,請長安父老代為鑒證。”
契約掛起來之後,西市的東坊門處立即圍了許多人,但普通平民認字的幾乎沒有人,倒是些商人認識字。
有商人出來唸完了全部的契約,看著那布幔久久不語。
“如何?”另有商人在問。
思考的這位商人回過神來:“立書為證,大有賢者之風,這位木小郎君是守信之人。”
“三原柳木!”另一位商人唸了立書人的名字。
有一個腳夫說道:“今天就有涇陽的人來採買,僅是木釵就買了兩大包,白絲帕彩絲線等物,足足裝了一馬車,是我搬運裝的貨。”
“恩。”那商人招呼過來一名得利的夥計低聲吩咐:“你到涇陽與三原打聽一下,去櫃領一百錢立即出發。”
“是。”
西市這邊引起了許多商人的在意。
東市掛起之後,卻是許多來這裡採買的豪門大僕將訊息帶了回去。
不到一個時辰,連秦王府都知道了這件事情。
“查一查律法,這等包田之事可有違律法。”李世民聽到這訊息之後,立即吩咐秦王府中書吏去查證。
很快,書吏回來彙報:“殿下,依契約所書,指定種植、包種包收,這並不違唐律。而依殿下新發布的租庸調法,一切可用錢、帛、布來交稅,所以不違唐律。但如果整個涇陽種不了幾畝糧田的話,縣令那邊肯定有怨言。”
“恩。”李世民點點頭。
“每一縣考核,講丁、糧、布、鐵四項。涇陽縣令有怨言,那是他和柳木之間的事情,只要不違唐律就好。”李世民說完擺擺手示意書吏可以退下。
李世民不想管這種小事,眼下他有大事要辦。
柳木作完自己的事情,在翼國公府休息了一晚,第二天就回涇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