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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四、兇手?是他 (1 / 2)

就在海瑞海大人和徐元春徐公子在談論誰是那嘉靖十八年案件的兇手的時候,陸路也在那裡嘀嘀咕咕的說著什麼。

“吊在樹枝之上,釘在門板之上;綁在大樹之上,綁在椅子之上;割去了一隻眼皮,強迫男子去看......”

無論是割眼皮,還是強迫男子去看,儘管手段不一樣,但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他在虐殺那寡婦的時候,這男)人是在看著他動手的。

“一個扭斷了脖子,一個是割斷了脖子,雖然這一點上不像,但表情卻是一樣的,都是將那寡婦的舌頭拽出來,以防止她大喊大叫的......”

除了頭顱分沒分家之外,其他的都是一模一樣的虐殺手法。

“左手綁在樹枝上,右手釘在門板上;右臂齊肩分離,左臂齊肩分離;左小腿斷肢,右小腿斷肢;這兩者正好是個映象的關係,這個視角......”

說到這裡,陸路想到了上小學的時候,學那廣播體操的情景,一個人在前面領著,教大家如何跳那廣播體操。

剛開始的時侯,是面對面教著,但由於這個映象的原因,有很多小朋友,都會跟著做錯,領操的伸左胳膊,下面的小朋友跟著伸右胳膊,雖然看上去方向是一致的,但其實是錯誤的。

老師糾正了好多次,但該做錯的,還是做錯,最後沒有辦法了,老師只能讓領操的轉過去,跟這些小朋友保持相同的方向。

“懷孕的寡婦,將衣服塞進女子的下體之中,偽造成懷孕的樣子......”

這一切都是再還原當時的情況,這兩個案子,只有一處是不同的,那就是一個是虐待的孩童,一個是選擇乾淨利索的抹脖子......

儘管這一點不同,但這個不同卻能更好的證明陸路猜想,“因為那個就是他,他被折磨怕了,所以就選擇乾淨利索地,直接了當的......”

陸路嘀咕到這裡,心中基本上是已經有了答案了。

有誰能將這個變態殺人案,還原的如此惟妙惟肖,以手腕為懸掛支點,斷裂的手臂與小腿,拉抻的舌頭,切割的ru房,因懷孕隆起的肚子......

這些都模仿了,只是模仿的都是映象,就這一點,就足以說明這變態殺人狂是誰了,誰是在這個角度看了整個過程的,或者是看到了這個現場的。

看到案發現場的基本上都是大人,這兇殘的現場,不可能還有大人讓自家的孩子出現的,不然晚上會做噩夢的,不利於小孩的成長!!!

大人啊大人,之所以稱之為大人,就是他比小孩子知道的多,他還是分得清左右手與映象的關係的,就算退一萬步講,有孩童誤入其中,但那也只可能是匆匆一瞥,這案子的細節必然不會記得這麼全。

所以,分不清映象與左右手關係的,還能將案子記得這麼詳細的,也只能是當時在場的,還被迫看了整個過程的那個寡婦的孩子了。

也許有人說,大人也分不清左右手,就比如大學軍訓的時候,很多人也有分不清左右手的。

但接下來的證據,便可以很好的證明這一點,那就是分離的頭部,和掉下來的嬰孩。

嘉靖十八年案子的現場,頭部是分開的,要是想要模仿當年的變態殺人的作案手法,那頭部必然也是分開的,都可以將胳膊齊肩斬下,那脆弱的脖子又怎麼會斬不下來呢!!!

之所以他沒有斬下寡婦的頭顱,就是因為在他還有意識的時候,這頭顱是在身上的,並沒有被斬下的。

這點可以從那一點一點切割的ru房那裡得出,這變態是有折磨女性的嗜好的,他又怎麼會一下子就將女子的頭顱斬下呢,必然是將她折磨致死後,才會將她的頭顱割下來的。

可又為什麼說,這個時候,孩童已經昏迷了呢,因為這個孩童也遭受了折磨,根據徐元春所說,當時那孩童也就五、六歲的樣子,還非常的瘦弱。

一個成年人都遭受不了的折磨,一個孩童又豈能挺到自己母親死的那一刻呢,他很可能在很早之前,他就堅持不住,昏死了過去。

所以他的記憶還停留在她母親還挺著大肚子的時候,以至於現在他作案,為了模仿當時的情況,還會自己偽造孕婦,他並不知道,自己的母親的肚子裡孩子已經被拽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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