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官商匪再次聯合在一起,打著剿匪的旗號,向上頭要錢要槍,組織人馬跟“紅匪”死磕;架不住人家槍多人多,在廣豐地區剛有點勢力的“紅匪”就在這兩年內被扼殺在搖籃裡。
當時在廣豐縣十五都(嶺底)高陽村,是縣蘇維埃政府所在地;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初,閩浙贛三省官府聯手出動500多人突然襲擊此地,“紅匪”的掩護部隊打到最後剩一個排人,被圍困在一個叫七巖的大岩石上。
拼的彈盡糧絕後,二十多個年輕的孩子,砸斷槍支,在如血如泣的殘陽下,高呼“紅軍萬歲”,視死如歸,毅然決然得跳下懸巖;後人為紀念英勇不屈的烈士,稱“七巖”為“赤巖”,後又命名為“紅軍巖”。
這些個為勞苦大眾謀福利的“紅匪”啊,本是老百姓們的大救星啊,儘管本地的老百姓很同情這些“紅匪”,可面對勢力強大的官商匪集團,也無能為力,不敢明目張膽的出手相救。
原因很簡單,你們“紅匪”在這裡站不住腳,可以跑到別處去,而老百姓就不行吶,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跑得了自己跑不了家人,禍及家人的事情,覺悟再高的人,多少還是要慎重思量而行之了。
給牛牯他們領路的人,知道的很多,也應著大家的打聽,沒把大家當外人,就講了這些事情包括內情給大家聽,大家聽了,都唏噓不已。
當年很多大戶人家或宗族裡,都會資助某個子弟去官府做事,另外還要派出個子弟故意去做土匪,為的是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
這樣在白道上有人,可以提前避免一些政策的威力,撈到時間差的好處,主要是朝中有人好辦事;黑道上有人,可以避免一些橫禍,保一方平安。
其實這些情況官府也清楚,指不定哪個官大人的親友也是土匪;說難聽點,這些個官員自己本身就是搶民財的匪,只不過穿了身官府的狗皮而已,乾的還不是和匪一樣的事情。
地方上的兵丁,更就是匪了,兵匪一家自古都是,兵比匪還討人厭,匪多少還留有點道義,兵則不擇手段毫無道義可講,地方上的百姓最恨的就是這些狗腿子了。
所以,大戶人家甚至是平民家裡,僅僅是通匪,沒有那麼嚴重,只要影響不大,都不會去管,除非出了人命案,或是把事情鬧大了,這個級別的官包不住火了,才會舍車保將,拿你背鍋。
但就是有一點,誰都不敢去碰,就是“通共”,你通再大的匪都沒有通共的罪大,通匪一般是罰款最多是坐牢,而通共的罪名一旦坐實,則是人頭落地。
不管你有多大的關係去斡旋都沒什麼用,因為幾乎所有的官員都怕沾上這個麻煩,避而遠之,能不幫忙就不幫忙。
怎麼說,土匪都是些毛賊山賊而已,只是搶點官府這個最大盜賊嘴巴漏出點飯粒吃而已,說白了都是同行,殊途同歸,搶的都是老百姓。
這兩夥人,只不過方式方法不一樣,一個自己能定法,乾的事自然就合法,一個自己定不了法,乾的事就是非法的了。
所以,官府對這些小毛賊,只要你不鬧出大動靜,不要搞出人命案,不要搞的民怨鼎沸,別把共同的搶劫物件老百姓給逼急了,就可以了;這羊毛不能在一頭羊身上薅,要鈍刀子割肉,別一下把老百姓搞的太疼了,好日子才會細水長流。
說不定,暗地裡還可以合作辦事呢,比如一唱一和的搶點錢,就把官府賬面上虧空的錢給抹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