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是產權很清晰,房主是某某名下的,也不存在抵押或者一房多賣的問題,刑事案件更是沒有發生過,也不存在其他不良資訊。
等陳鋒看完這份資料後,房產經紀終於打完電話回來了,高興地向陳鋒幾人宣佈,原房主同意了1800萬的價格,前提就是要一次性付清房款。
若是正看中了這套別墅,現在就可以去他們中介公司籤合同。
陳鋒詢問了莫莉的意見,莫莉表示沒有問題,現在就可以去籤合同。
只是這裡就有了一個問題,當房產經紀看出購買這套別墅的人是莫莉這個外國人,然後詢問她是不是已經在龍國生活或者工作了一年時間,得到否定回答後,就苦著臉說:“我們國家有法律規定,外國人在國內買房,必須在我們國內生活或工作一年以上才行。這位小姐顯然不符合這個規定。”
房產經紀之前還以為是陳鋒買房呢,畢竟三女一男同行,關係曖昧,一看陳鋒就是有錢的主,他買房給其中一個女人住很正常。卻沒想到是莫莉這位外國女人買房,偏偏還不符合國內的買房條件。
這讓他原本因為可以拿到一筆不菲提成的喜悅之情頓時消散,這不是浪費他感情嗎?
要不是這次帶人來看房是公司經理親自交代的,要不是看出陳鋒來歷不凡,他這會兒好歹要說幾句抱怨的話。
而陳鋒這邊四人都沒想到還有這個法律規定,也都是有些傻眼。
陳鋒就問莫莉的建議,莫莉也有些無奈,然後就笑著對陳鋒說:“既然這樣,你就幫我代買好了。錢我出,房子先寫在你名下。”
陳鋒想了想後,就說:“那行,我們私底下籤個房產代持協議。”
“行。”莫莉也不拒絕,點頭答應下來。
事情就這麼決定了,陳鋒立即就跟房產經紀說了。
房產經紀聞言當然大喜,立即又笑容滿面地帶著陳鋒幾人回房產中介公司。
原房主來的也很快,等他們到了中介公司,等了沒幾分鐘就到了。
趕在中午下班前,陳鋒代表莫莉簽好了購房協議,直接全額付款,並且去房產交易中心完成了過戶手續。
這效率是沒得說,二手房交易很少有這麼快速度的。
陳鋒一行人重新回到紫金園陳鋒的家後,陳鋒又對照著網上的房產代持協議,簡單手寫了一份英文版的代持協議。
雖然兩人弄這個協議,但基本上屬於君子協議,這手寫的代持協議,陳鋒也只寫了一張,簽好自己的名字,又拉上郭夢瑤和餘曉慧做為證人也寫了名字,就交給了莫莉,莫莉本人並沒有簽字。….
莫莉收了這份協議之後,很快就電話通知了美力加那邊的銀行,給陳鋒的花旗銀行打去了價值1800萬龍國幣的美元,按照現在的匯率,差不多251萬美元。
莫莉房子的問題就這麼差不多搞定了,接下來,只要完成物業水電過戶之類的瑣事,再重新換鎖打掃佈置一下那套別墅,最多兩三天時間就能入住。
只是莫莉的房子搞定了,郭夢瑤的房子還沒搞定。
本來郭夢瑤是讓陳鋒留意一下,今年內幫忙搞定辦公樓和住宅的問題,但陳鋒這邊太給力,就這幾天的功夫,幫她都已經物色好了幾處待選的辦公樓和住宅。
她當然也就不客氣,讓陳鋒下午陪她去看房。
陳鋒心中很無語,但他早上都帶莫莉去看房了,總不能厚此薄彼,也只能答應了。中午吃過飯,在陳鋒的強烈要求下,午睡休息一個小時,實際上陳鋒是去練功房吸收生命能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