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套房的客廳裡,精緻西式餐桌上擺滿了各色美味佳餚,全新打扮過的諾瑪和莫莉,在水晶燈光的映襯下,全身名媛的氣息展露無遺。
她們兩姐妹出身於蘭普森這樣的名門望族,從一出生就註定了是名媛
,即使從小沒有接受過相關名媛訓練的莫莉,由內而外地散發出的那種貴氣和優雅,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女人能具備的。
當然,這可能只是陳鋒的個人感覺,氣質什麼的,本來就比較主觀。
「來,為我們這次的死裡逃生,乾杯!」
諾瑪率先舉杯說道。
「好,乾杯!」
莫莉馬上跟上。
布琳娜也跟著舉杯:「為了死裡逃生,乾杯。」
陳鋒沒說什麼,但也舉起了酒杯。
這次他們四人都算是死裡逃生,確實值得喝幾杯慶祝一下。
諾瑪見此情形,心中更是篤定了幾分,第一個舉杯將杯中酒喝了。
實際上,按照他們這邊西方人倒酒的習慣,一杯酒都是沒有倒滿的,尤其是紅酒,一般也就三分之一杯。
剛才是諾瑪倒的酒,因為這瓶紅酒就是她家裡的珍藏之一,波爾多那邊一家著名酒莊幾十年前的窖藏,喝一瓶少一瓶,一般人根本買不到。
這一瓶紅酒如今的市場價,至少二十萬美元了。
因此,即便是陳鋒這樣不怎麼愛喝酒的人,一聽她這瓶酒這麼值錢,也很想嚐嚐味道。
於是,諾瑪給自己和莫莉只倒了差不多四分之一杯,而給布琳娜和陳鋒,卻是差不多半杯了。
因此,陳鋒和布琳娜這一杯下去怎麼也得萬把塊美元了,這顯然不是在喝酒了,而是在喝美金,喝的就是這種燒錢的感覺。
布琳娜喝的時候就小心翼翼的,生怕不小心喝漏嘴了,畢竟這喝的可是錢,即便漏出一滴也都要幾十上百美元了。
陳鋒倒是沒什麼講究,舉起酒杯先小小喝了一口,然後砸吧砸吧嘴,感覺跟國內幾十塊錢的紅酒好像是有那麼一點差別,更順口一些,其他的他就喝不出來了。
「怎麼樣?」諾瑪見他們喝完酒,笑著詢問。
「太好喝了。這才是真正的紅酒。」布琳娜高興地朝她豎了根大拇指。
陳鋒則是實事求是:「我不懂紅酒,就是感覺喝著還順口,至於這酒為什麼這麼貴,我就不知道。」
諾瑪笑著誇讚道:「你說不懂酒,但實際上你說出了酒好壞的一個核心標準,那就是喝進嘴裡後順不順口,只要順口的肯定就是好酒,反之不順口的那麼十之八九不是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