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至知州府第後門的時候,道子想起了一事對著琳琅說:“哦,對了,林郎公子,這是你的潤筆費。”
琳琅籍著僅剩的天光看了下道子遞過來的東西,發現竟然是兩大錠銀子,足足有十兩。
十兩啊!這可是比他父親歸子孝一個月的月俸還多!
琳琅有些瞠目結舌,道子不知琳琅的震驚,只是覺得琳琅如今的模樣很是可愛,就像他後世那一年“如夢”般的初戀,此時道子恨,恨自己未滿十五歲,否則定然要把琳琅按在牆上,好好耍流氓一番。
“看什麼呀?拿著,這是你的報酬”道子在乘著琳琅發呆的時候,把銀錠子放入琳琅的手中,然後又裝似乎不經意的摸了幾下她的素腕,方才戀戀不捨的收回了手。
琳琅這時才反應過來,盯著道子懷疑道:“吳公子,你確定這是潤筆費,不是向我父親行賄的禮物?”
道子聞言踉蹌,靠,向你父親歸子孝行賄的禮物,就十兩白銀,我的姑奶奶,你父親好歹也是知州,換做後世的話那就是一市之長,你能不能檔次高點?
此刻道子覺得琳琅就是傻萌甜的官二代小姐,用後世的話講就是貧窮限制了她的想象。
不過轉瞬道子就明白了為何琳琅如此驚疑,大明朝的官俸一品大員也不過是九十石,像琳琅她父親這種六品知州官俸不過八石。八石糧食,換成銀子的話才能換幾兩?
“林郎公子,我的好兄臺,這十兩銀子自然是你的潤筆費,哦,若是你覺得有愧的話,再寫一篇批評你父親的文章給《朝日新聞》不好了嗎?”道子嘿嘿笑道。
琳琅聞言冷哼一聲,她頓時明白了道子的鬼主意,這是想拿她父親帶動賣點。
不過她也沒有多說什麼,用道子的話講:父親就是用來坑的,不然我們生他幹什麼?
送琳琅回家後,道子也在張世佩六七等人的護送下回到了自己家,剛進大堂只見父親和二叔吳承恩正把酒言歡。
道子奇怪,心說這不逢年過節的倆老頭怎麼喝起來了。見道子出現,吳大善人讓道子過來,把原因說了,道子聽罷也是驚喜。
因為吳大善人告訴他,《朝日新聞》第一期已經售賣一空,而第二期的銷售額也已經賣完,連帶著那些報刊廣告位也賣了盡。
道子聽到第二期的銷售額也賣光了,無比的驚訝,要知道第一期他只刊印五百份賣完可以理解,畢竟大家圖個新鮮,第二期他可是打算要刊印一千份,一千份啊,那就是一千人購買,這整個太倉府有文化識字的人有一千人嗎?
看出道子疑惑,吳大善人解釋開來,道子瞬間明白了:原來是有人想大量購買《朝日新聞》後再進行販賣,以賺取差價。
對於這種,道子有些不滿,對著父親說第三期之後,必須強加規定:每人最多購報不得超過十份。
吳大善人不解,道子做了解釋,大概意思是說:限購,他這是要帶動就業,催生太倉“黃牛黨”的誕生,給太倉的窮人們謀點外財小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