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書生都想做這份工作。”書攤老闆算盤都沒拿,“這麼和您說吧,本錢少說也要十文,只要抄的快,一天能寫兩本。”
“也就是說一天最多賺十文?”
油燈的費用、毛筆磨損,以及寫手自己的身體損傷都不算成本。
“是啊,我已經是方圓幾里價格給的最高的。”
“是不錯。”譚文傑點頭,對女人招招手,“你不是說我讓你做什麼你都想做?過來給我抄書賺錢。”
書攤老闆看著跟在譚文傑身後的黑裙女人。
長這麼漂亮去抄書賺錢,你是懂浪費資源的。
女人乖巧點頭。
他毫不憐香惜玉的將東西丟給女人,讓她抱著,看的老闆鄙夷不已。
人都是有良心的,在面對長相好看異性時,良心將會最大化,沒有時也會裝的很有良心。
考慮到還要和譚文傑做生意,書攤老闆選擇了多看兩眼免費的,美女不如錢重要。
譚文傑又買了些東西,兩人才離開郭北縣往蘭若寺走。
“你叫什麼?”
“小雪。”
“嗯,看到這些饅頭了嗎?”譚文傑提起自己剛買的饅頭,“你每天抄兩本書,我給你一個饅頭,等你什麼時候把我幫你賣身葬父的5兩銀子賺回來……”
小雪轉頭目光炯炯有神看著譚文傑,等待他下文。
但譚文傑沒再說。
路上無人說話。
回到蘭若寺。
進房間。
小雪看著桌子上的鳥籠,忍不住問:“你以前養鳥的?”
“是啊,叫旺財。”
“……”
自己就多餘問一嘴。
“等等,你別放下東西,你去隔壁住。”譚文傑擺擺手,“想什麼美事呢,拿了我的錢,還想佔我的便宜?”
“……”
“好好抄書給我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