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文傑走到放完電萎靡的大公雞,順著毛從大公雞腦袋一路摸到雞後背。
“回去休息休息吧。”
“喔喔。”
開啟皮箱將大公雞裝進去後,譚文傑看著還在其他周圍捕食小鬼的群雞,有些不滿意。
“智商還是太低了,這麼簡單的調虎離山都看不出來。”
他在考慮要不要找人教大公雞讀書寫字,小殭屍就不錯。
“大師,能不能放了我們?我們現在真的完全相信你,不管你讓我們做什麼都可以。”pnk在看到譚文傑以後,就有一種強烈的感情湧動。
之前她被捆住是恨,現如今在危險之中被對方救下,那種感情就變成了很巧妙且很奇特的感情。
“真的什麼都可以?”譚文傑追問。
“你!”其他幾人表情一變。
尤其是pnk的男朋友表情十分難看。
不過比其更憤怒的是另一人,譚文傑沒記住他的名字,可能叫小帥,每個人都可以是小帥,反正只是個代號。
“我們就算死在這裡,也絕對不要你幫忙,pnk你放心,我一定會救你出去的。”
pnk:“shn,我說我不介意付出代價。”
被稱作shn的青年崩潰大喊:“不可以啊pnk,他想佔你便宜,不行啊!”
看著脖子漲起青筋的男人,譚文傑突然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九叔、天殘。
明白了,是經典老舔狗。
pnk又看了譚文傑一眼:“可是,我覺得和他發生點什麼也不虧。”
“……”
shn沉默。
至於ken,他早就沉默了。
戀愛雖然很重要,可他也不是特別缺女朋友,他長得帥又有錢,最明智的選擇是抱緊譚文傑的大腿,而不是和他唱反調。
活著出去然後快樂花錢多爽啊。
譚文傑上下打量著pnk,雖然長得很漂亮身材也不錯,但他不是隨便的人。
可是,誰讓自己是個好人呢,只能委屈一下自己了,他之前沒想過以身相許的,不過對方強烈要求他又不能違背婦女意志。
好事都讓你佔了,偷著樂吧。
“這裡不安全。”譚文傑說道,“你們跟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