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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我想傷你的心

因爆胎,汽車不得不暫時停在路邊。</br>副駕駛推開門,李雅婷從後備箱翻找到了警示三角架,小跑著放在車後。</br>李淑芬歉意對譚文傑說道:“抱歉,譚先生,我們可能需要等道路救援。”</br>在譚文傑幫忙將她的女兒救回來後,她聽說譚文傑需要去一趟彰化,便主動開車打算載對方過去,總好過別人幫了自己以後,自己什麼都不做。</br>不過行駛在路上的運氣卻不怎麼好。</br>“會耽誤您的事情嗎?”李淑芬有些擔憂。</br>“可能會?”</br>譚文傑從揹包裡找到了那一包喜年來蛋卷,這是歷任阿偉最喜歡吃的零食。</br>如果將重點放在“歷任”,那就要說一說譚文傑在這段時間內緊急展開的魔神仔屠宰行動。</br>憨憨傻傻的魔神仔不像是聰明且知道懼怕的人類,它們在遇到致命威脅時會和野獸一樣反擊,而不是認命,因此他不得不在魔神仔小明的幫助下,完成了6次清繳,清除那些被小明認為“可能和譚文傑有聯絡的叛徒”。</br>如果將重點放在“最喜歡吃的零食”上,因為蛋卷是譚文傑之前買的諸多零食中最後一份,不包括那一包孔雀餅乾的話,魔神仔們的祭品,沒得選,有什麼就吃什麼。</br>至於“阿偉”,他認為每個死者都該有名字,而起一個共同的名字能省去很多時間,讓他能一次性的悼念多個魔神仔。</br>之前譚文傑從山上救回來那些被魔神仔哄騙到山裡的人或者屍體,讓警車和救護車來了許多輛,即便譚文傑做事風格和普通人有一點點不一樣,李淑芬以及很多被幫助的人都認為,能人異士奇怪了一點很正常。</br>如果和大家都一樣,才是真正的俗人。</br>就像他真的很認真收了那些被救家屬送來的禮物,然後轉頭就賣掉折現了,可他立刻又將折現的錢給了死在大坑山上遇難者的家屬。</br>救人尋人的獎金髮了很多,全被他捐到了玄虎宮。</br>錢財他好像很看重,但又完全不看重。</br>對官方感謝,以及取消通緝等沒有拒絕,還希望官方通報感謝他,又因為發生的事情不宜公之於眾而被拒絕,而他也沒有絲毫的遺憾,只是讓警方強調“最帥通緝犯”裡的“最帥”可以留下。</br>似乎,他又沒能免俗,會讓人覺得有些可愛。</br>甚至譚文傑還建議警察直接槍斃李若男,但就算是明知道有神明和邪靈存在的警察,也無法這樣做。</br>大家不想承擔責任,李若男的案子不是自己的,沒必要多此一舉去殺人。</br>就在李淑芬怔怔出神的時候,就聽譚文傑說道:“我的時間比較趕,可能需要搭便車。”</br>李淑芬點頭,“當然沒關係,您的事情比較重要,我和李雅婷在這裡多等幾十分鐘就可以了。”</br>譚文傑點點頭下車,然後站在路邊,剛好一輛女士敞篷轎車看見他招手停了下來。</br>手臂搭在車窗處的女人摘下了墨鏡,露出一張……抱歉,距離這麼近,譚文傑也沒看清她的臉,而是注意到了近在咫尺白色大山。</br>山太近,因剎車微微晃動。</br>在身材上完全能和如意居小翠相提並論。</br>以近大遠小的原理,他看不見多餘的東西很正常。</br>譚文傑沒有刻意耍帥,他強迫自己將目光往上移,看著女生的臉,是濃妝,不過年齡不大。</br>“人稱傷盡天下少女心的夢幻美男阿杰,就是在下我了。”</br>女人聽見如此開場白,險些沒忍住笑出來,但看在他長相帥氣的份上可以輕鬆判斷為是有趣的帥哥,如果換一張長相普通的臉說這些話,就是性騷擾。</br>她嘴唇輕咬著墨鏡鏡腿:“你想要搭便車?在荒郊野外讓你上車,如果你是壞人,我會很危險的。”</br>譚文傑微笑:“我就是壞人。”</br>“那你想怎麼樣?”</br>“我想傷你的心。”</br>敞篷車疾馳而去,李淑芬母女在不遠處面面相覷,她們兩個是不是被人無視了?嗯,好像也沒人在意。</br>甚至李淑芬還感覺,女兒談戀愛的物件幸好是林俊凱,如果是譚文傑,出門一次肯定要換好多女朋友吧。</br>這句話讓譚老爺聽見,他一定不認同。</br>因為他絕對做不出讓人未婚先育這種事,他和別人友好交流的時候自己一直是被動的那個,且拒絕搞出人命。</br>……</br>試駕後,來自民國的譚老爺表示強烈不推薦敞篷車。</br>可以說他太老古董,但他單純的認為舒適比徒有其表更重要。</br>就算這輛車的頂可以升起來,隔音效果也很不錯,但是不滲透的真皮座椅會讓膝蓋很溼,狹窄的車內空間在跪姿抬頭的時候又會撞到後腦。</br>總之試駕之後的體驗很不滿意。</br>他推開車門下車,下意識拽了拽褲子。</br>“bye~”女人比劃著打電話的手勢,又輕輕搖晃了一下她的戰利品,那是譚文傑的車費。</br>他隨手將那件紫色bra塞進揹包裡,並表示想不明白為什麼總是有人喜歡留下他的男士四角褲。</br>進入路旁的便利店。</br>在店員小妹害羞目光的注視中,譚文傑拿了一包紙巾,擦掉臉上的口紅印。</br>下次不會再給別人機會用化工品來傷害自己了。</br>簡單擦了擦臉後他就要轉身離開。</br>“先生,你的脖子上還有。”店員小妹小聲道。</br>“哪裡?”他湊過去,順便看清了店員小妹的臉。</br>店員小妹紅著臉,伸手在他的脖子上位置虛點了一下,然後又反應過來,拿起了自己的手機開啟前置攝像頭,送到譚文傑面前。</br>“謝謝。”譚文傑很快找到了脖子上的口紅印。</br>看得見的地方就有這麼多,看不見的地方還不知道有多少呢,可惜時間緊任務重,只能草草了事。</br>“其實是我前女友留下的。”譚文傑隨口說道。</br>“什麼?”店員小妹下意識問道。</br>譚文傑指了指脖子上的口紅印。</br>“哦。”店員小妹沒再出聲,不過耳朵卻豎起來了,她覺得眼前的男人肯定還想說什麼。</br>不過為什麼要對自己解釋呢?</br>譚文傑:“我和她關係比較冷淡,然後……”</br>是的,關係冷淡,他們甚至不知道彼此姓什麼,只是匆匆進行了淺層次的交流,然後發現原來一切只不過是荷爾蒙在作祟,大家很快恢復理性,留下了聯絡方式可是再次聯絡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譚老爺不喜歡隔音差又舒展不開的敞篷車。</br>他很挑剔的。</br>店員小妹點頭。</br>兩人之間有那麼一瞬間的安靜。</br>就在譚文傑張口要說話時,店員小妹:“好啊,呃……”</br>嘴快說完她才反應過來,對方好像沒邀請自己做什麼。</br>尷尬到腳趾扣地板,臉頰發燙。</br>譚文傑貼心的送上邀請:“那就說好了,你幾點下班?”</br>“還有,4個小時。”</br>“下午見?不打擾你工作了。”</br>譚文傑提著包轉身離開了便利店,也順便偷走了一顆正妹心。</br>必須是正妹的心,偷心只是順帶的,譚老爺更在意**。</br>他回來是為了解決鬼師父的,這段時間鬼師父竟然沒再找自己麻煩,或許對方“按照劇情”被鍾炎火纏上了,又或者是其他原因。</br>自己之前被人追了一段路肯定是要報仇的,還要再去拜一下鍾馗。</br>對了,他還要買一條新的四角褲。</br>不然晃來晃去的,就像敲鐘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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