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幾號人在漫無邊際的林地裡搜尋著那本就不存在的目標,這樣的日子足足用去了一個月之久。
起初很擔心其中會有人放棄這種“旅途”而返回土屋群,但事實證明:無論是猴子還是人,與獨處比起來,本性中都更願意過這種每日朝夕相處的群居生活。
當然了,一些特殊的情況除外,比如人類的肉體慾望發作時。
我掐算著時間,觀察著他們中每個人的神情神態,當發現絕大多數白袍男人看到虎丫就眼珠發紅時,這場“野外拉練”才算告一段落。
是的,我們最終也沒能找到那根本不存在的“兇手”,但卻各個兒拎著極限重量的野味兒踏上了“回鄉”的旅途。
他們本就是難得的獵人,只是這一次,白袍們不再是幾個人單獨狩獵,所以,我們所獲得的,比他們一生中任何一次都要豐盛,同時,這也令我大開了眼界,八年了,我從不知道原來這座島上有如此多的山珍野味。
比如狼,但那不是狼,因為它的身上長有一圈一圈猶如斑馬的紋路,而且犬齒不夠長,這導致它可能連大一些的兔子都未必咬得死。
但這種生物跑起來的姿勢以及尾巴時長夾在後腿之間的舉動讓我斷定這就是狼的一種,但卻從未聽它們在夜色中嚎叫,它們從不叫,遇到威脅時只是低沉的吼,注意,這個“吼”字是擬聲詞,而不是動詞,倒是很像一些巨型犬的聲音。
遇到這種生物時,我們已經深入那密林約二十幾公里,太遠了,我甚至在自己用木炭手繪的木板地圖上認定,隊伍已經踏入了那片死亡森林。
假如我們再向前深入幾公里,保不齊會遇到什麼畜生,還記得川妹子對我說的話嗎?,她們的探路隊就是進入了那片死亡森林,幾分鐘的時間裡兩名探路者便在眾人的身邊不翼而飛,尋找到時已經是森森白骨。
於是,為了抓住這種被我稱為狼的東西,隊伍就在原地撒出了幾隻野兔子,這東西的騷味兒很重,果不其然,三天的時間裡,埋伏圈一共逮住六條斑紋狼,為此,我們也損失野兔十幾只。
可等到抵達緩坡時卻只剩下五條,其中的一條自己咬斷了拴在脖子上的藤索,獨自清淨享福去了。
我喜歡狼這種畜生,嗯.......好吧,我是說,我更喜歡狗,只是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本事馴化他們,這也是我讓人把這群尖嘴畜生活著帶回來的原因。
“下一次進林地能不能只有咱們幾個?”
虎丫坐在神諭所內的飯桌旁低聲說著,而我明白,她所指的“咱們”實際上包含了所有人,只是排除了禿子。
我並沒有回答虎丫,而是用嫩樹枝挑了挑桌案邊的油燈;
兔子脂肪煉製的膏油,乾燥的嗝根莖葉製成的燈芯。
懶得陷入他們倆之間的往事糾葛中,儘管我連他們為什麼糾葛都不知道。
“我......我可以搬到這裡住嗎?”;
平日裡話很少、冰冷麵龐的虎丫今天忽然結結巴巴問了我這麼一個問題。
“不能”,我說道。
這個答案讓她一愣,旋即扭頭眼睛看向了別處。
“因為過不了幾天,咱們還得帶著白袍們出發去密林”,我頓了一頓。
“這一次可能會更久,也可能更危險”,我說道。
“那之後呢?我可以住在這裡嗎?”,虎丫轉回頭來,眼睛有些發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