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能讓好人遭受懲罰壞人逍遙法外呢?
天下就沒有這個道理!
但是滿囤又實在想不出什麼好的辦法,鬱悶的不行。
“什麼玩意?故意傷害?”王亮覺得自己有必要站出來維持一下正義了,他故意加大聲音問群眾們道:“大夥們,你們是不是也得了精神分裂,都不知道自己剛才都幹了些什麼啊?”
“對啊,我是精神病,精神病打人不犯法。”
“我有精神分裂!傷你哪了我賠還不行。走,去醫院驗傷去。”
群眾們自然知道王亮是為了他們好,索性王亮的話往下說,也算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群眾們雖然衝上去一頓暴揍,但手上還是掌握著分寸的,劉凱頂多就是些皮肉傷,大小夥子哪能這麼不抗揍?
“行了,算你們走運,我不跟你們計較!”劉凱氣得不行,沒想到被王亮反套路了一把,他覺得現在還是脫身為妙,便招呼弟兄們道:“走,咱們走!”
“等等,事情還沒有完呢,這就想走?”王亮再次擋住了劉凱的去路。
“第一,你的錢還沒有賠。”
“第二,你不是要證據嗎?證據就在這。”說著,王亮蹲下來扒拉著被劉凱踩得稀巴爛的執法記錄儀,從裡面拿出了一塊晶片。“沒文化真可怕,以為殼體被損壞了證據就沒有了嗎?儲存晶片還好好的呢,你的作案過程都被記錄在裡面呢。”
“第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我的這部執法記錄儀的價格是五萬零一塊,按照京城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實施標準完全可以構成數額巨大,可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還且有的監獄要蹲呢,往哪裡走?”王亮一口氣說道。
離休之後的日子王亮可沒有閒著,各種學習充電,憲法、刑法倒背如流。
就劉凱這兩把刷子還在自己的面前顯擺呢,簡直就是不知天高地厚。
看著王亮手中的晶片,品味著王亮的話,劉凱的臉色嚇得蒼白,什麼玩意?
3年起步!
“不可能!這一個破記錄儀要五萬塊?你騙誰呢?”劉凱歇斯底里。
“怎麼不可能,你個窮逼,哪裡見過這種高檔貨?我告訴,這個記錄儀的攝像頭是黑寶石的、電池是微型核電池、TF卡、3G模組和GPS模組都是德國技術、揚聲器是......我也不會訛你,有發票的。”王亮真的是笑了,比扯犢子有人能扯得過自己嗎?
上下五千年,各種黑科技,有自己不知道的嗎?
再者說這部執法記錄儀的價格真的是五萬多塊,這還真不是王亮胡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