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琳暫時沒有回答,而是轉向問李雪麗:“雪麗,馬強現在在你家嗎?”
“不在,他白天都在店裡。”
“這麼說,你們已經約好了,他每天晚上都要過來陪你?”
“暫時是這麼說的。”
“好,那我們現在等於分成了六組人:李雪麗和馬強是一組;蘇曉彤他們一家人是一組;我和文婧是一組;王星星、沈鳳霞和韓蕾三個人分別為一組——現在還有繼承權的,就是這些人了,對吧?”
譚勇點頭,等待範琳繼續說。
“我的想法是這樣的:我們六組人,從今天晚上開始,兩組兩組合並在一套房子里居住。舉例說明,比如我帶著文婧和韓蕾住在一起。不管有誰要外出,另一個人都陪同一起站在門口。如此一來,就算兇手守在門口,也做不到一次性襲擊兩個人吧?這樣是不是提高了安全係數?同時,住在一起的兩組人,也可以起到監督對方的作用。”
“但是……”
王星星剛要說話,範琳指著他,截住話頭:“我知道你要說什麼,萬一跟你住在一起的那個人,恰好就是兇手怎麼辦?這個問題我也考慮到了。因為住在一起的只有兩組人。那麼只要兩組人中的任何一個人在家裡出了事,兇手一定就是對方。所以就算有人恰好和兇手住在一起,也沒有關係。因為兇手不可能蠢到這麼明顯地去犯罪。”
範琳的話說完後,客廳裡一片靜默。每個人都竭力思考著,範琳等了兩分鐘,問譚勇:“老譚,你覺得這個方法可行嗎?”
從邏輯上來說,似乎是可行的,但總覺得也有點問題……可是,似乎也想不出什麼更好的主意了。如果不這樣做的話,範琳剛才說的隱患確實存在。要是兇手算準每個人出門的時間,守候在門外行兇呢?這麼多人,警察不可能天天守在門口保護他們……
譚勇思忖良久,打算先聽聽其他人的想法,說道:“你們的意見呢?”
“我覺得這主意還不錯。其實不止是範琳,我每天出門的時間,也是有規律的。”王星星說,“因為我要點外賣,而且只可能是飯點的時候。假如兇手假裝成送外賣的,在我開啟門的瞬間行兇,也是有可能的吧?”
“在門口裝個貓眼不就行了?或者每個人都在自家門口安裝攝像頭。”顧磊說。
“貓眼和攝像頭都只能看到門口的情況,如果兇手躲得稍微遠一點,就沒辦法了。恰好我們這棟樓的樓道,就是有一些可以藏人的地方。”王星星說。
“是的,而且兇手只要算準時間,根本不需要在門口等多久,直接衝出來行兇,也是可以的,然後逃到小區中庭、停車場等地方隱匿就行了。咱們小區還是挺大的,肯定有很多監控死角,不可能每個地方都在監控範圍內。”範琳說。
“照你們這麼說,兇手何必一定要在小區或者樓道行兇呢?喬裝之後,在大街上不是也可以殺人嗎?”沈鳳霞說。
“本來就是啊!只是大街上人比較多,行兇要困難一些。樓道就相對簡單了。對了,說到這裡,我在玥海灣的業主群裡看到,很多業主已經知道咱們小區頻繁發生命案了。他們這些有選擇的人,很多都覺得這裡不安全,打算搬走。小區的人越來越少,兇手要想行兇就更容易了!”範琳說。
“‘有選擇的人’?”沈鳳霞冷哼一聲。“難道我們沒有選擇嗎?其實只要我們放棄遺產繼承權,離開這個小區,就什麼都不用擔心了。”
“這倒也是。那麼鳳霞,你為什麼還要留在這裡,不搬走呢?”範琳犀利地指出,“沒記錯的話,你以前表示過對錢沒有太大的興趣吧?怎麼現在又捨不得走了?”
“你巴不得我走,對吧?這樣的話,你能繼承到更多的錢了。勸說別人放棄,比殺人還要簡單呢。不過,我可以明確告訴你們,我肯定會留在這裡的。不為別的,就為了親眼看到害死袁老師的兇手被抓住!讓我在兇手的淫威下灰溜溜地離開,我辦不到!”
“好了,你們都少說兩句。回到正題上來吧——範琳的提議,你們是否同意。”譚勇說。
“我已經表過態了,同意。”王星星說。
“老譚,我在想一個問題,假如A和B住在一起,A遇害了,兇手一定就是B嗎?如果是C悄悄入室殺了A呢?”李雪麗提出疑問。
範琳說:“這個問題我想過的。我認為,只要在把門反鎖好的情況下,兇手要想入室行兇,幾乎不可能。至於‘騙人把門開啟’這招,也是行不通的。因為屋裡有不止一個人。”
“話雖如此,但是兇手這麼狡猾,如果又想出什麼詭計,殺人之後再嫁禍到同室的另一個人身上,也是有可能的吧。”李雪麗一邊說,一邊望向譚勇。
“嗯。這個方案,並不是什麼萬全之策。”譚勇說。
範琳有些氣惱地說道:“那你說怎麼辦,老譚?要不你們警察每天早上都到我門口來保護我們母女倆,可以嗎?”
這自然是不可能的。短時間可以,但不是長久之計。譚勇想道。
範琳當然也知道這不現實,焦急地說:“我每天七點過,一定要送文婧去學校呀,這個時間規律是沒法改變的。我現在……只要一開門,就像驚弓之鳥一樣,總擔心旁邊突然跳出一個人來。這可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