嘆了口氣,想著完結這本之後再開個什麼新的題材。
其實她也不止光寫純情的,也有涉及其他正常的小言,只是以她這個苦逼的新人來說,那為數不多的稿費連付個房租都有困難。
中午的時候富貴嬸來叫她吃飯,下樓沒看見大金剛,聽富貴嬸說大金剛交代中午不會回來吃飯了。
算算日子,她還是準備下午的時候出去一趟,順便買點東西。
可是外面天氣實在太熱了,偏偏她又是一個怕熱的主。
無奈之下還是決定晚些再去。
吃過飯,忽然看見富貴嬸在後院忙活,原來是在給亞歷山大洗澡。
一想到那個霸氣的名字,安小書有點佩服起大金剛來。
這丫的,原來還有這種惡趣味!
其實她以前挺喜歡小動物的,尤其喜歡毛茸茸的,可是自從那晚被狗咬了,她就有些心有餘悸,生怕它看自己不爽再一口賞來。
可是,看到亞歷山大那乖乖的模樣,她還是有些歡喜的,動物中她尤其喜歡狗狗,而狗中最喜歡的剛好是金毛!
因為她曾看過一個電視,裡面演的就是有關於金毛犬的,聽說它們特別乖巧,而且很粘人,別看它體型蠻大,其實它很怕生,膽子也特別小。
而最為重要的一點,特別護主!
富貴嬸看見她出來,親切的跟她打招呼,雖然不知道大爺帶回來的女子到底是何身份,可是由於她不但沒有架子,還特別好相處,富貴嬸也算是見多識廣的人,自然懂得如何分辨人。
安小書聽富貴嬸說亞歷山大性情很好,不會隨便咬人的,讓她不要怕。
好吧,安妞|兒其實也是一個好了傷疤忘了疼的孩子,這一看見毛茸茸的亞歷山大,不由稀罕起來。
試著靠近幾步,果然沒聽見它叫喚,不但如此,還使勁給她搖尾巴,都說狗狗是很聰明的,比較通靈性,看來果然不錯!
當然,排除個別。
一見她這樣,某妞不但傷疤好了,心裡的陰霾也一掃而空,反正針也打了,再多咬兩口也還是那個樣。
而由於此刻亞歷山大已經滿身是泡沫,看見她靠近,興奮的抖動身子,這一抖,身上的水猶如煙花般四散開來,濺的兩人滿身都是!
安小書一個沒反應過來,衣服上被弄了好些泡沫,富貴嬸一見她這樣,就忍不住笑起來。
她一笑安小書也笑了,試探的摸摸亞歷山大的頭,果然它不但沒有反抗,反而乖巧的過來舔她的手心,癢的她咯咯傻笑。
安小書不由問道:“富貴嬸,這是西陵昂養的嗎?”
富貴嬸似乎對她直呼西陵昂的名字並不詫異,只是告訴她亞歷山大是大爺兩年前買的,那時還是一隻小狗。
安小書點頭,只是沒想到像大金剛那麼悶的人竟然還會養寵物!
以他的性子,估計就只能和亞歷山大大眼瞪小眼,想想那個畫面就覺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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