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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結束,搞定! (1 / 3)

天野陽菜的父親很早就因為事故去世,只留下她的媽媽獨自一人將她和她的弟弟撫養長大。

但就在一年前,他們的母親也突然病重,最終還是離開了人世,只留下成為孤兒的她們姐弟二人相依為命。

只不過,由於沒有了監護人的照顧,再加上他們的父母也都是獨子,沒有親戚可以收養他們,因此兒童保護協會便找上了她們,希望為他們聯絡並提供收養家人。

但是這樣的話,天野陽菜和她的弟弟大機率會分到不同的人家收養,也就是不得不分開。

天野陽菜和天野凪當然都不可能同意這種事情。

因此對方便提出了另外一種辦法,即【法定代理人】制度。

法定代理人類似於監護人,因為未成年人還不具備完全的行為能力,所以有一些活動必須要需要法定代理人來代為實行。

並且,法定代理人只需要是與未成年人有利害關係的人,比如說未成年人的親屬,還有學校中負責教導他們的老師等等。

最重要的是,法定代理人不必要也一般不與未成年人住在一起,只是在有需要的時候要代替被代理的未成年人處理相應的事物。

也就是說,只要有一位學校老師願意成為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他們就有繼續維持原本生活的可能性。

這對他們來說並不困難。

因為不管是天野陽菜還是天野凪,都是在學校非常受老師喜愛和歡迎的學生,尤其是他們各自的班主任,都對他們的遭遇感到同情,並表示願意照顧他們。

但除了法定代理人外,還有另外一個問題:

那就是他們必須要證明,他們擁有能夠獨自生活的能力。

天野陽菜和天野凪都十分成熟,也的確擁有能夠照顧好自己的能力,但是——

他們沒有錢。

為了給母親治病,家裡原本就不多的積蓄幾乎消耗一空。

儘管有著政府給予的援助補貼,但補貼的費用也無法徹底支撐他們兩人生活學習的費用,而沒有錢,獨立生活什麼的根本就是無稽之談。

而如果無法獨立生活,他們最終也只能接受兒童保護協會的安排,被迫分開。

因此為了避免這樣的狀況,身為姐姐的天野陽菜,必須想辦法賺到足夠他們姐弟二人獨立生活的錢才行。

但這是個非常困難的,甚至可以說不可能的事情。

不僅是因為弟弟天野凪只是個小學四年級的學生,根本沒有賺錢能力。

更重要的是,身為姐姐的天野陽菜實際上也才14歲,將近15歲,同樣不滿足打工賺錢的條件!

但天野陽菜沒有辦法,只好鋌而走險,開始謊報年齡在外打工。

因為她所經歷的遭遇導致她的氣質比同齡人更加成熟,所以不少人都會相信她自稱18歲的謊言。

只不過,謊言總有被拆穿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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