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衛江貢獻出來的衣服上,也已經都是姨媽血!
把這樣的衣服拿去還給別人?
她的臉皮還沒有厚成這樣!
這樣的情況,還是找個地方先住一晚,把秦衛江的衣服洗乾淨了再說。
出了醫院,在一家看起非常乾淨整潔的旅館面前,林小夕停了下來。
“我們這裡要住一晚上要一百二,還要交一百的押金。”剛一進門,旅館的接待人員斜著眼把她從上到下打量一遍,神情十分傲慢地說道。
因為不想在林虹面前惹眼,現在的林小夕,還穿著在家裡帶來的衣服,碎花的棉布的襯衣和淺灰色的長褲,一雙千層底,繡著喜鵲登枝的單布鞋。
這樣的裝扮,哪怕她現在面板白皙水靈,看起來並沒有那麼差,可在已經高速發展了快二十年的菀城,那也絕對是一個農村出來的大土妮。
在這個一切都學著歐美,剛剛脫了泥腿子,一想把自己打造成世界一流城市的菀城,農村人,特別是土裡土氣的農村人,一向是不受歡迎的。
因為菀城人認為,看到這些農村人,就像看到了他們的過去。
還有一些高檔的酒店,更在門口明晃晃地立著“衣冠不整者不準進入”的牌子。
上一世的林小夕看多了這種傲慢俾睨的眼神,知道跟這種人多作計較,只會把自己降到和他一樣鼠目寸光的境地。
人靠衣裝,這種事無論在什麼年代,都是通用的法則!
她神色平靜地從兜裡面拿出一沓錢,數了三百遞了過去:“這裡是三百塊錢,你點一下,我要一個標間。”
接待人員見她能付起錢,撇了撇嘴,眼中雖有不屑,卻也不再多問。
回到房間,林小夕站在穿衣鏡前,看著裡面瘦瘦小小的自己,暗暗下定決心,自己以後出門,必須好好打扮一下,不然兜裡的錢,被人當成不義之財,可就麻煩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