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聯邦高層的授意,炎龍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方案,打算將異能者推上前臺,順帶再搞一波宣傳,證明聯邦有足夠的實力消滅妖魔。
而該影片,正是第一個“劇本”。
根據夢境裡的資訊,影片裡的妖魔,其實是聯邦付出了慘重的傷亡代價,捕獲的一隻妖魔,後者的骨針在戰鬥中就射得乾乾淨淨。
赤東鑾作為權貴階層的代言人,得到了“男主角”的位置,在全世界人民面前狠狠的刷了一波名氣。
總之,全是套路!
大根問了一個問題:“老萬,這是一種掌控火焰的異能吧?”
萬無憂給予了肯定:“是的,這一類異能者,被聯邦稱為‘控火者’。”
控火者的能力,就是——燃燒。
這種燃燒有一點違背正常人的認知,可以點燃金屬,也可以點燃水,即便在沒有氧氣的環境下,依舊可以猛烈燃燒。
由於火系異能的覺醒機率,幾乎是劍師的100倍以上,所以聯邦已經有了一大批控火者,將來還會更多。
萬無憂額外多透露了一點:“每一位控火師,不管以前頭髮是何種顏色,在覺醒異能的一週內,髮色必定會轉變為鮮豔的火紅色,以後只要你看見這種顏色的頭髮,就知道對方一定是控火者。”
大根嘖嘖稱奇:“真有趣!”
這傢伙還有問題:“那種像是科幻電影武器的槍,怎麼那麼厲害?”
萬無憂沒有隱瞞:“這是‘靈能槍’,使用了一種特殊裝置,外加一種特殊材料製作的子彈,可以將異能儲存其中,這種子彈擊中目標後,異能就會爆發出來,造成相當大的傷害。”
大根回了一句頗具見解的話:“我覺得,靈能槍比那把火焰長刀厲害多了。”
萬無憂微笑起來:“沒錯!”
正常情況下,這些異能者的攻擊距離,普遍不超過50米,但藉助靈能槍,攻擊範圍一舉暴增到300米以上。
如非聯邦發明了靈能槍,異能者根本無法對抗妖魔,只能成為骨針的活靶子。
鑑於這種武器非常一般的實用,獲得夢境記憶的第一天,萬無憂就將靈能槍列入了必備清單。
不。
應該是必“搶”清單。
既然製造不出來,就只能從炎龍搶。
前天打劫古劍的時候,他曾遇到過一支異能者小隊,只可惜對方沒有裝備靈能槍,想搶都沒東西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