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比別人的證詞管用過了。
實打實的證據啊。
許冉又和老李順藤摸瓜,終於確認了郭民當天下午是坐了一輛私家車回到了A市。
最後經過一番周折,而小王和老張也有新的進展,證據收集的差不多了,再一次把郭民“請”到警察局。
許冉看著郭民問道:“本月9號那天,做了些什麼?”(9號即是案發前一天。)
“警官,請問這和我妻子的案件有什麼關係嗎?”郭民反問道。
老李淡定地說道:“請你配合我們警方辦案。”
郭民有些無奈,嘆了口氣說道:“那天早上到了B市,和客戶談了一點工作上的事情,中午和客戶吃了個飯,期間喝了點酒,我酒量不是太好,喝多了酒難受,所以下午出去買了點解酒藥,然後就回到了酒店。”
許冉追問道:“你記得你9號穿的什麼衣服嗎。”
郭民想了想說道:“我記不得了。”
許冉目光平淡地看著郭民,問道:“這才兩天你就記不得了?”
郭民嗯了一聲,搖了搖頭。
許冉接著問道:“那你幾點離開酒店去買解酒藥的。”
郭民答道:“應該是兩點。”
“就是兩點左右吧。”郭民不確定地補充道。
許冉追問道:“那你還記得幾點回到xx酒店的嗎?”
郭民皺著眉頭好像在思索,最後說道:“我記不清了,當時附近幾家藥店都沒有,我走的比較遠,不過購買的小票還在我這裡,小票上有購買的時間。”
許冉正了正臉色,看著郭民說道:“但是我們看到你所住的xx酒店的監控影片,影片顯示你下午兩點出了酒店,而你再回來的時候,已經是十號凌晨四點了。”
“這其中並沒有你返回酒店的記錄,剛好你這段時間,是你老婆遇害的時間,你能給我解釋一下,這段時間你去哪裡了嗎?”老李也盯著郭民,接著許冉的話說了下去。
“不可能,我一晚上都在酒店睡覺。”郭民臉上閃過一絲驚慌,堅持說道。
許冉說道:“你不用著急否認,你或許不知道在那個酒店對面有一家飯店的監控剛好拍到你的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