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不想了,還是先吃飯吧!”新書的是等這本書寫完再說,按照現在的碼字進度,在學校放假之前差不多就碼完了。
“滴滴滴……”
就在準備關電腦出去吃飯時,TT彈出一條驗證資訊。
“嗯?有人新增好友?難道是群裡的書友?”帶著疑惑點開一看,原來是《緝毒警察》劇組的,選擇確認。
“你好,請問是李聖哲先生嗎?”
“是的!”
“是這樣的,你的兩首歌曲都被選中了,恭喜!”
“額,真的,謝謝,謝謝。”李聖哲知道會選中的可能性比較大,卻沒想到兩首歌都會被選中,心裡十分激動,那兩首歌都被選中,是不是意味著自己將要獲得四十萬的歌曲使用費?
“不客氣,電視劇將在六月一號播出,現在還剩下四天時間,所以你也要配合劇組宣傳。”
“那好,那是應該的,不知道我怎麼配合?”難道要開釋出會?讓自己唱歌?
“你要做的就是,將歌曲在晚上九點上傳原聲音樂網就行,到時音樂網站會配合劇組進行宣傳的。”
“那好的,沒有問題。”還以為多大的點事了,不過別的劇好像是整個劇組的成員到處跑宣傳。
“在宣傳期間,也就是這四天時間之內,這兩首歌曲是免費試聽,不提供下載,下月二號開始才可以下載。”
“這個沒有問題。”不提供下載,那就是沒有錢掙,也就四天時間而已,有了劇組和音樂網站的宣傳,到時下載量肯定要比一開始就提供下載的要好許多。
“好的,有份電子合同,我發你郵箱,你籤一下。”
李聖哲開啟郵箱,看到一封未讀郵件,開啟一看,是兩首歌的授權使用合同,合同期限是十年。
十年期間兩首歌的作者不得再次對兩首歌進行授權給其他劇組使用。
“這兩首歌的使命基本完成了,這都不是問題。”合同沒有問題,版權還是自己的,在合同上打上了自己的名字,電話,身份證號碼和身份證照,提交完成。
“合同已籤。”附帶著一副截圖,給對方傳送了過去。
“好的,歌曲使用費用四十萬,稅後三十六萬,我們代扣稅,請注意檢視銀行資訊。”
“好的,謝謝。”
不一會手機收到資訊,華夏銀行,尾號8988收到轉賬三十六萬的資訊。(心情大好,剛剛收到了簽約站短,鼓掌,比心,求推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