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聽墨≈沈奕嵐
「大本鐘的鐘聲」
李聽墨的初戀是在高中。
丹麥對高中生戀愛的限制沒有國內嚴格,只要別太過分,不耽誤學業的情況下,老師都是睜隻眼閉隻眼。
他記得是那個叫妮可的華裔女孩先追求的他,十七歲本就是荷爾蒙蠢蠢欲動的年紀,他沒道理拒絕一個漂亮陽光的女孩的追求。
他們像所有高中情侶一樣,騎著單車一起上下學,穿著深色校服躺在校園的草坪上曬太陽,書本擋住臉,又被妮可拿開,嬉笑著親吻、打鬧。
課餘時間,他跟好朋友們組隊打籃球比賽,脫掉上衣丟進妮可的懷裡,常年堅持運動的少年軀體健壯有力,腹肌八塊,露出的內褲邊緣是ck的ogo,陽光下的汗珠閃閃發光,引來路人注目。
場上唯一一位身材能跟他媲美的是,是對面的得分後衛,一個總是面無表情的丹麥男孩,李聽墨不記得他叫什麼,只記得那場球賽下來,他被對面的分數壓得死死的。
球賽過去不到一個星期,妮可跟他提出分手,轉頭就跟那位得分後衛在一起了。
少年人灑脫,沒什麼好糾纏的,分就分了,大不了找個空場子一個人孤獨投籃兩小時,大不了騎車竄到好友jakob家門口,把人叫出來淋雨喝酒。
初戀的開始和結束都很痛快。
經驗豐富的jakob長他不過兩歲,以一副過來人的口吻搭住他的肩膀,勸他沒什麼過不去的,愛情和女人也沒那麼重要,重要的是“enjoy r ife”。
後來,這句話就成了李聽墨的人生信條。
戀愛對他來說向來是好聚好散,合適就在一起,他會盡最大努力對女孩好,記住她們的生日、喜好、脾性,該送的禮物一個都不會少,情緒價值給滿,做眾人眼中的百分百好男友,不合適就立刻分手,刪除聯系方式,絕不拖泥帶水,也不會吃回頭草。
前前後後交往了五任女友,除了妮可外,幾乎每一任都不能和他痛快分開,卑微地死纏爛打是常態。
於是jakob又勸他,別對女人那麼好,否則難以脫身。
“那不行。”李聽墨晃了晃手指,“戀愛高手不可以讓女人傷心。”
“得了吧。”jakob乜他一眼,“你傷的心還不夠多嗎?上次是una,這次是nana,下次又是什麼na?”
“下次是ina。”
ina是jakob的女友,jakob踹了李聽墨一腳,“滾,你遲早遭報應。”
然後他遇到了新搬來的鄰居蕾娜。
繼妮可後,李聽墨交的女友都沒有她的影子,大多數都是既活潑又乖巧的。但蕾娜和妮可很像,她們骨子裡都有種隱隱約約的叛逆勁。
這種叛逆勁讓李聽墨不安,所以在和蕾娜試著接觸一段時間後,他拒絕了她的示愛。
那天晚上的蕾娜穿著性感的黑色吊帶裙,包裹出前凸後翹的傲人曲線,高跟鞋、大紅唇,披散的長卷發,黑鴉片甜膩的香,沒有哪個男人受得住這樣的誘惑。
生理反應在試圖吞噬李聽墨僅存的理智,但在蕾娜的胸脯貼上來時,他猛地後撤一步。
“抱歉蕾娜,我想,我們不合適。”
逃亡似的離開充滿蕾娜氣息的屋子,李聽墨靠在牆上喘息了許久,他幾乎是驚恐地開始思考剛才面對蕾娜時晃神的那瞬間。
眼前是雪白的呼之欲出的肉體,莫名其妙闖進他腦海的是那個讓他討厭的女人,沈奕嵐。
是的,他一開始的確討厭沈奕嵐。
一個高高在上的,嘴上不饒人的,沒有絲毫女性柔軟氣質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