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5點鐘光便擬好了一份合同,匆匆忙忙的趕到一線傳媒找陳平安。
陳平安和鍾光在樓下的咖啡廳見面。
“安神,這是合同,您看一下有沒有需要再協商的地方。”鍾光將合同遞過來。
陳平安翻開看了,沒什麼大問題。
但看到投資佔股那一欄,陳平安微微皺眉:“80%的股份?”
鍾光連解釋道:“因為劇本是公司買下來的,費用500萬,您投資2000萬正好佔股80%……而不是100%。”
陳平安道:“我的意思是,公司佔20%,我佔80%,你不要賺錢嗎?”
“我無所謂。”鍾光道:“上次《啞女》您幫了我大忙,這次您又幫了我一個大忙,我怎麼好意思賺錢呢?”
“再者如果票房、口碑好,我賺到的是名氣和聲望。這些東西比錢更重要。”
有了名氣、聲望、口碑,將來可以賺更多的錢。
陳平安看著鍾光,心想這個人的格局不小,眼光挺長遠的。
但要讓他獨佔80%股份,他覺得有些不地道。
畢竟拍電影鍾光也會付出相當的時間精力,到頭來一點錢沒賺著,人家不是白忙活一場?
“這樣吧,我佔股70%,另外的10%你握在手裡。”陳平安思忖後道。
如果一部電影賺一個億,10%也有1000萬。
對得起人家的努力。
我陳平安又不是萬惡的資本家……
鍾光驚訝,“這……”
“就這樣。”陳平安沒有給鍾光拒絕的機會,“如果你不收,下次我可不敢再和你合作了。”
“謝謝安神。”鍾光最終答應下來,對陳平安萬分感激。
安神真是個好人。
簽好合同後,陳平安當場轉賬1000萬。鍾光立刻返回銀光影視。因為合同簽署涉及到公司,所以需要寧小龍簽字,法務部蓋章才能生效。
他得趁著還沒下班趕快辦好。
見到鍾光又回來找自己,寧小龍道:“怎麼,想明白了?”
“不過我已經啟動了《緋聞巨星》的拍攝,《功夫》就暫時放一放吧。”
這麼短時間他可不認為鍾光拉到了投資。
呵,
沒有錢我看你拍個卵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