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氣血太過龐大,加上修改器迅速提升的力量。
此時的路勝,除了目測距離沒法外,其餘的都和正常人類眼睛差不多了。
不過反正他也沒打算用這具身體很久,這趟迅速了結因果就回歸,也是他的想法。
所以這點瑕疵也就無所謂了。他完全可以透過聽覺和觸覺彌補。兔子的優勢在於天生強大無比的聽覺。
嗷嗚!!
狼嚎聲越來越近,越來越近,一道道狼影開始從下方的草叢裡時隱時現。
這是狼群在聚集。
路勝卻沒有絲毫動靜,依舊繼續等待著。
一條黑色樹蟒從不遠處的樹幹上迅速爬過,視線掠過他,忽然感覺有點不對,又掃了掃他。
“兔子?”
“兔子能爬樹?”
“應該是我看錯了。”
樹蟒森達晃了晃腦袋,繼續朝另一隻樹梢上蹦蹦跳跳的松鼠爬去。
對比不動的路勝,他對那隻很跳的松鼠更感興趣。
森達的體型很大,一隻松鼠對於他只是點心,他十多米的龐大身軀,就算在古樹上也是一團龐然大物。
此時他蜿蜒順著樹幹不斷爬行,光是遠看,就能感覺一股子流暢和勻稱的柔韌力量感。
如同成年人小臂粗細的蛇身,更是一圈圈的順著樹幹不斷蠕動。
路勝沒理會他。而是視線繼續盯著下面的狼群。
狼越來越多了。
很快,一頭渾身毛髮成灰黑色的巨狼,緩緩從狼群中走出來。
它就是狼王安迪。
這個名字是他從那些進入森林的人類口中聽來的,他覺得很好聽,就當成了自己的名字。
安迪的體型有其他野狼的一點五倍大小,身長連著尾巴接近兩米,渾身毛髮蓬鬆柔順,乾淨整齊,一看便賣相不俗。
他們今夜前來聚集,為的是叢集狩獵附近的水牛群,深夜時分,正是安迪最喜歡的時間。
嗷嗚!~~
他開始大聲講述家族規則,他們是狼族,也是一個團結無比的大家族。團隊的力量可以讓他們無懼任何對手,老虎?棕熊?鱷魚?都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