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省廳的統一調配,碎屍案的血液樣本在附近幾個市公安局DNA實驗室的全力配合下得到了優先處理,DNA認定同一的結果很快出來了。
接到認定結果的臨江市法醫科迅速組織開展拼接屍體的工作,這個工作一共由三位法醫一起呈流水線般完成。幾人先在解剖臺短邊邊上放上一張差不多高的桌子,將屍塊、碎骨等放在上面。然後按照法醫工作先易後難的習慣,由大屍塊開始認定。第一棒的是有著豐富屍檢經驗的葉長玉,他負責確認屍塊部位,同時初勘損傷;第二棒周穎琳,負責用溼潤的紗布清擦面板上的血汙,檢視的屍塊有無其他傷痕;最後一棒是雷昊,負責在解剖臺上拼接屍塊,組成完成的人形。
大屍塊處理得很快,可接下來碎塊才是大挑戰。三人這裡一邊拼,現場一邊陸陸續續地送來被認定為同一性的碎塊,工作斷斷續續地展開。終於在持續了將近5個小時的拼接工作下,一具相對完整、肉骨相結合的屍體出現在解剖臺上。
屍體整體只能說相對完整,主要部分中右手肱骨段部分也就是右上臂空空如也、第11塊胸椎以下直至骶骨以上的部分丟失了,也就是基本整個腹腔丟失了,另外能證明死者身份的頭部也缺失了。
此時解剖室裡除了葉長玉、雷昊、周穎琳三位主檢法醫師之外,還有包括林術在內的三位實習法醫。
“對於碎屍案來說呢,兇手有幾個可能性,其一是為了洩憤;其二是為了毀滅屍體證據,不想其他人發現屍體的資訊或者死因;其三就是精神或心理疾病。我們法醫需要透過屍檢來確定死者的資訊、死亡原因、兇器、還要輔助刑偵部門進行犯罪嫌疑人的側寫。”葉長玉自說著自話,好像是說給自己聽的,又好像是說給在場其他年輕法醫聽的。
“死者男,透過牙齒磨損程度來判斷35歲左右,發育無異常,偏瘦。因為頭部缺失,只能靠鞋碼換算身高公式和死者頭部以下的身體身長來估算,身長大約168CM。”說完結論的葉長玉退了一步將解剖臺右手位讓了出來然後看向了雷昊。
雷昊會意當即就上前開始了他的檢查,“屍僵強度大,死亡時間應該有15個小時了。死者身上有多處淤傷,有生活反應,應該是生前遭受過毒打。兇手可能是報復性殺人。另外我剛剛拼接屍體的時候就發現了,屍塊切口整齊且下刀位置基本都是關節和椎間盤,我懷疑兇手對人體很熟悉,可能是外科醫生也可能是屠夫,甚至可能是我們的同行。”說完也退了一步隨即看向了周穎琳。
或許是察覺到這就是葉長玉的教學方法,周穎琳也走到屍體仰臥位右手側開始觀察,“死者無其他明顯致命外傷,死因可能是內臟破裂或者……”突然間,周穎琳的話好像就被堵在喉嚨裡了,下一秒,她用著有些顫抖的聲音說道:“不對,好幾塊屍塊皮瓣處都有生活反應,包括胸腔的那一處。”她嚥了咽口水,轉過頭滿臉驚恐地看著眾人說出了她的結論:“他是被活生生地鋸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