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不是私有制。
可以想見,這種制度發展個幾十年,衛所兵會逐漸變成軍官的奴僕、佃戶。
二三十畝地的產出,被軍官剋扣之後,餬口都有些困難,更別說參與高強度的訓練了。衛所兵什麼質量,歷史告訴了我們,連少數倭寇都能幹挺他們。
所以,很多讀者把府兵和衛所兵等同,這是不準確的。
再回來談弓箭的問題。
有人說“臨陣三矢”,一個兵一次只能發三次箭。
但古書上說的臨陣三矢是什麼情況?它是指步兵面對騎兵正面衝陣,只來得及發三支箭,而不是說你只有力氣射三支箭。
事實上,即便是步弓,拉到最滿,唐代武夫們在一場戰鬥中,力氣大的可以射十幾、二十支,力氣小的在十支左右,但也差得不遠。
如果射一會休息一會,那還能射得更多。
如果是力道較軟、弓臂較短、射程近的騎弓,一個箭壺三十支箭射光都不是問題。更何況,弓拉不拉滿,所花費的力氣是完全不一樣的。戰鬥之中,大部分時候根本不會拉滿弓射擊。
軍制規定每個人帶三十支箭,可不是無的放矢。
知道唐代的武舉考試嗎?
前文提到的長垛箭,是射城牆垛口的。
武舉考試要求,考生在城下,射垛口的靶子,坐射30箭。
或許你會說這是武舉考試,要求高。但都是職業武夫,我不如你這個參加武舉考試的猛人,但比你差一些,射二十來箭,不成問題——箭囊裡可是規定帶30支箭。
弓是唐代步兵的寶貝,無論戰兵、輔兵,全員都有步弓,都要會射箭。
如果敵人穿鐵甲而來,弓更是射殺他們的最好利器,鐵甲有防護力,但並不絕對。
前文提到的破甲箭,就是對付鐵甲的。
《新唐書》中有一段記載:
(薛仁貴)將行,宴內殿,帝(高宗)曰:“古善射有穿七札者,卿試以五甲射焉。”
仁貴一發洞貫,帝大驚,更取堅甲賜之。
這什麼意思?
李治說古代有人能一箭射穿七層札甲,你來試試射五層甲。
薛仁貴上去,一箭洞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