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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銅 (3 / 4)

礦監就有很強烈的鑄造銅器販賣的衝動。但作為政府,你又不可能無視社會上貨幣匱乏的窘境,有時候就得捏著鼻子鑄造銅錢,投放市場,緩解錢荒。

“江西九礦監,一年產銅幾何?”

“回陛下,同光七年共產銅八十餘萬斤。”

“太少了啊。”邵樹德默默算了算,然後說道。

鑄錢是非常費銅的。

唐玄宗那會,最多一年鑄造了32.7萬緡開元通寶,費銅二百多萬斤——算上其他消費,當時一年大幾百萬斤銅的產量還是有的。

但這就夠了嗎?還是不夠。

比起盛唐,晚唐的金銀乃至各類消費品如茶葉,產量大大增加,是超過天寶盛世的水平的,銅則不然。

唐宣宗時,仍在運營的礦監只統計到66萬斤銅的產量。

五代略微有所下降。

北宋一統後,銅產量立刻爆發式增長,至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已經達到1461萬斤,超過唐玄宗年間。

大夏朝去年只產了三百萬斤銅,還不如唐玄宗那會。主要原因是北方的銅礦歷經唐代開採,大多面臨儲量枯竭、產量下降等嚴重問題——這還是在新加入了雲南、遼東銅情況下的產量,不然還要更低。

如今,必須在廣闊的南方想辦法了,加強勘探、開採力度。

北宋應該就是大力開採了南方的銅礦,不然絕不可能比唐代產量翻倍。

想到此處,邵樹德說道:“卿是榷銅使,諸銅監皆歸你管,有些事不能馬虎了。老礦要想辦法增加產量,無論你用什麼辦法。另者,多派人手尋找新礦。江西絕不止這麼點銅坑,你們要多用點心。”

“臣遵旨。”

“舊礦增產,可有方略?”

“臣以為,唯有兩途。一者多募坑戶,二者多用奴工。”

邵樹德沉吟不語。

“坑戶”就是承包者。多招募坑戶,就是把更多的礦坑承包出去的意思,礦監與坑戶談好分成比例,然後派人監管,不再直接參與開礦。

從歷史經驗來看,承包是比自己直接下場收益更高的方式——當然,稅還是不能少的。

使用奴工是另一條增加收益的辦法。北方煤礦上其實已經大量使用奴隸了,波斯奴工遍佈關北、關內諸道,下坑挖煤,下窯燒磚,下河挖泥,簡直無所不能。

還吃得少,幹得多,比諸礦監臨時招募的本地百姓好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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