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國志找夏明星借一大筆錢,感激歸感激,他倒是不愁花錢的事兒,因為按照他的工資和津貼,扣除家庭各項開支,餘錢足以還清。
只能說,孩子受傷得時機太巧, 他身上正好沒錢。
李星星聽丁國志這麼一說,敬佩道:“原來是救烈士的孩子,不用還,我記得叫小夏哥在心信裡說過,您叫孩子傷好後給我們撿石頭,按國家收購價給夠數就行。”
“那怎麼行?”丁國志還是覺得還錢更合適。
“沒什麼不行的, 我就喜歡玉石啊!送我玉石比還錢更讓我高興。錢是我的,我做主, 小夏哥都不能反對。”李星星笑盈盈地說完,轉而問他名字的不同:“丁大哥,您以前叫丁鐵志,為什麼又叫丁國志呢?兩個名字有什麼不同嗎?”
丁國志笑道:“一個是鐵,一個是國,這就是不同。”
說完,才又解答李星星的問題:“前兩年到燕京開會,領導給改的名兒,說鐵不夠大氣,而我駐守邊疆是為國為民,不如叫國志,從來沒跟明星提過,一直以丁鐵志的名字和他通訊,年景不好時,他給我和我老家寄過不少糧食。”
李星星點點頭,“我說呢,剛開始聽您說您叫丁國志, 我老納悶了。”
一個人有兩個、三個名字,一點都不稀奇。
領導都有化名呢。
她也有另外一個名字可以用。
鑑於丁國志得回鄉探親, 李星星和陳向陽利用一個下午把糧油布匹採購到手,正好可以憑僑匯券對友誼商店提要求,就請他們把東西打包送到火車站。
糧食數目不夠,李星星又叫他們從家裡拉了些添進去,湊足五千斤。
布匹、油、糯米、黃豆、糖果、火腿等等都是按僑匯券買的,大米、白麵和玉米麵則分別是兩千斤、兩千斤、一千斤,都屬於細糧。
僑匯券上有肉票,不過他們憑票買的不是鮮肉而是火腿。
辦完託運,發完電報,陳向陽和李星星又把丁國志送上回鄉的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