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那些省作協簽約作家,想要一年輕鬆賺上百萬也並不容易。
因此,大家都是心動了。
“鄭哲凡,你認為本省有幾個人夠格進入你的100人大名單?”
“鄭哲凡,是不是簽了約之後,就可以馬上拿到錢?”
“鄭哲凡,如果能簽約,寫書的時候有沒有什麼限制和要求?”
不少人圍了過來開始詢問鄭哲凡各種問題。
而鄭哲凡則是很認真地回答著。
“這位老師,我第一批簽約的作家,要求是能在國內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也就是說,有自己的特色,發表出版過有影響力的作品,能講很吸引人的故事,要求就這麼些,不過,寫出好看的作品這一點是最重要的,如果哪位老師寫的作品非常的吸引人十分的好看,條件也是可以放寬的。”
“簽約之後,可以先預付一部分定金,這部分定金的數額大約為作家全部保底收益的十分之一。這也是為了讓大家能更安心地投入到寫作中去。等到大家開始在網站上上傳作品的時候,網站再按照大家每月連載發表的字數支付稿費,100萬保底的話,千字按150支付,發表的字數越多,拿的稿費就越多;200萬保底的話,千字按300支付,同樣是連載字數越多拿到的錢也越多。但有一點,大家需要注意,你們和我簽約的作品,全部版權歸作家和我的公司共有,版權銷售分配比例為作家佔7成,網站3成,但版權銷售運營由網站統一實施。”
“我對和我的公司簽約的作家不會有什麼太多的限制,只有一個要求:寫得好看,能給人帶去一場精神盛宴,就足夠了。同時,我要強調一點,我們不會收那種故作高深故弄玄虛讓人看不懂提不起興趣的文學作品。”
鄭哲凡一一解釋完畢。
他見現場的作家都很感興趣,氣氛很熱烈,心想,不如就趁熱打鐵好了。
鄭哲凡就讓李澤林找來一臺膝上型電腦,他用這臺電腦直接現場做了個簽約的協議。
公司的名字就命名為“藍河大家文學娛樂有限公司”。
協議簡單明瞭,只有兩頁,規範好作家的收益、義務、版權收入的分配及違約的責任,把權責利規定好,也就差不多了。
協議搞定了,鄭哲凡讓人列印了幾份,分發給眾作家過目。
“協議定的很合理,哲凡,你的公司準備設在哪裡?”李澤林問。
“暫時還沒有想到合適的地方,這兩天找找看。”鄭哲凡說。
“不如,就在我們作協樓上好了,我們這樓的頂樓還空著呢,租給你的公司用來辦公,我覺得挺合適,租金什麼的,肯定會比寫字樓便宜得多。”李澤林說道。
鄭哲凡一聽,覺得挺好的。
自己這文學網站的公司設在藍河省作協的樓上,就會給人以更好的感覺:有藍河省作協備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