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他沒有跑,而是留了下來,因為他知道,真要是跑了,李瘋有一百種方法玩死他,他可是親眼見過,市長在李瘋面前,都是彎背弓腰的一臉恭維模樣。
就憑他一個小平頭老百姓,可不敢得罪李瘋。
最後在李瘋一再保證這藥沒問題並價錢加倍的情況下,方凜再一次試藥了。
畢竟以前也試了那麼多次了,從沒出過問題,對李瘋的保證,方凜還是比較相信的,再加上翻倍加錢的誘惑,他選擇了順從。
當然,他已經做好這是最後一針,完事跑路的打算了。
不過從昨晚他回家之後的身體反應來看,李瘋騙了他。
這藥是會要命的東西!
昨晚回家之後,他的全身開始爆發出恐怖的痛楚,昏了又醒,醒了又昏,幾乎折磨了他整整數個小時,他才徹徹底底的昏了過去。
此刻回想起來,恐怖不已。
方凜甚至一度認為自己會痛死在家裡。
出事的那一陣,真的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那種極限的疼痛與恐懼,他再不想體驗第二次。
“惹不起我還躲不起嗎?是該離開蜀城了,換個城市發展,說不定還能遇到自己人生的另一半呢!”
方凜苦笑一聲,自我安慰道。
如果有其他辦法,他不想離開蜀城,畢竟他已經習慣了這裡的生活節奏、食物、以及語言,離開意味著適應新的環境,他還沒做好準備。
突然,他打了一個寒顫,連忙抓起沙發上一件厚衣服穿上。
“怎麼回事?這大夏天的,這麼冷,這破房子沒空調啊……”
方凜奇怪的自言自語道。
方凜是一個孤兒。
身高一米七五,人比較偏瘦,長的還有點小俊俏,可惜,帥也抵擋不住窮的“魅力”,至今孤身一人。
出了社會摸爬滾打幾年下來,一分錢沒存下,也沒有學得一技之長。
眼看著似乎一輩子就這樣渾渾噩噩過了的時候,他的貴人李瘋出現了,並且一眼就看中了方凜六親皆無、一個朋友都沒有的“優越”條件,給他介紹了一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