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她揉小孩的腦袋,都會腦補自己手中是李樂。
頓時一種快感油然而生。
至於林茵,只是單純喜歡可愛的東西。
“我們能養一隻嗎?”林茵抱著李樂的胳膊撒嬌。
李樂:“?不行,你撒嬌也沒用。”
他對別人的孩子沒興趣,這群傢伙只會和自己搶棒棒糖吃。養他們還不如養條狗,至少狗還能強化一下當作輔助的偵查工具。
人類這種生物幼年期太長,培養需要消耗大量時間。
小孩這種東西雖然也可以擁有很強的力量,但幼年期就接觸這些負面影響巨大的玩意,可能這輩子都毀了。
沙漠上的日夜都讓人十分難受。
李樂閒暇之餘開始閱讀黃金護符,最後確定這玩意對自己幫助不大,找地方賣掉算了。
“說是黃金護符,但很多護符的主要材料是其他金屬還有各種生物的血液。話說這玩意不是有錢人根本玩不起吧?”李樂皺眉。
“讓我看看。”林茵對這號稱看一眼就有知識進入腦中的書很感興趣。
教科書要是也能這樣她當初就不用補考了。
“拿去吧,賣掉之前多翻一翻,拓印一下,留點手抄本什麼的。”李樂說:“也只有知識之神的神之印能給這麼多人用了。”
畢竟知識本身就是用來傳播和學習的。
“流沙,石化,召喚,詛咒……”一瞬間內,大量知識湧入林茵腦中:“不行了不行了,緩緩。”
“你好歹也有一萬精神力,這才看了幾秒啊?”李樂拿出一根棒棒糖。
林茵:“我討厭讀書。”
能保持閱讀鋼皮書的時間往往和精神力成正比。
“把你看到的東西寫一下,我們有空也製作一些護符。”李樂讓大家都可以看看。
又有人舉手,還是剛才那小孩:“我,我可以看嗎?”
“不行,普通人讀了會發瘋。”李樂搖頭。
孩子們都相當失望。
末世之中,連七歲小孩都知道力量的重要性。
現在長老也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