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嵐認識這塊定價一千八的勞力士鑽石小金錶。
每次夏明啟發工資給她寄來,她娘、她兄弟就會約她一塊到梧桐市逛街,下館子、逛百貨大樓,去年花四百五給她兄弟花買勞力士時,她娘一眼相中小金錶。
他娘一直喜歡真金白銀的東西。
奈何,小金錶價格太貴。
一千八呢。
她孃的錢不夠,她也掏不出來。
夏明啟每個月只給她寄五十當零花錢,另外給家裡寄五十做生活費。
一千八是三年的零花錢。
從那以後,林嵐開始攢錢,想把小金錶買下來孝敬她娘,沒想到錢沒攢夠,小金錶卻戴在李星星的手脖子上,誰給她買的?
張口就問:“星星,小三給你買的手錶嗎?真好看。”
一句話就讓所有人的目光凝聚在李星星的手腕。
熱烈的陽光自門窗斜射而入,落在大家的身上,令小金錶上的鑽石折射出繽紛火彩,璀璨又精緻,閃亮極了。
夏明星不悅地道:“大嫂,你問這些幹嘛?大哥給你買金鐲子時,我們可沒問。”
聽到“金鐲子”三字,林嵐心虛,不敢再追根究底了,假裝鎮定地笑笑,“我就是問一句,實在是這塊小金錶太貴了,要一千八呢!”
李星星反問道:“大嫂,你看過報紙嗎?”
林嵐不明白她的意思,老老實實回答道:“看過,還看到你捐款的報道呢!”
“既然你看過,你就應該清楚,買金錶的錢對我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李星星眼波流轉,緊接著補充一句:“雖然現在沒有了,但我以後可以繼續掙。”
至於是不是夏明星送的,她幹嘛要做交代?
夏父看了林嵐一眼,開口道:“星星,吃菜,吃菜,嚐嚐小三的手藝。”
“好的,大爺。”李星星乖巧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