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老闆自己呢,明明已經經營了這麼大一間鋪面,什麼精明的人沒見過,個個都被他製得服服帖帖。
卻沒成想,在這麼個小郎君面前翻了車。
關鍵是,這翻車來的也太過突然,太過簡單,彷彿是沈安只是伸了伸手指頭,就牽著他的鼻子走了!
可誰讓他自己還是犯了貪心呢?
要說,這小少年也當真是深諳人心的高手了,居然沒有用多少手段,就把他的貪心給勾引了出來。
凡是經商的,哪裡不喜歡白來的東西。
更何況,那白酒那般的幽香醇美,只自己享用,未免太過浪費,當然還是把它擺出來賣錢才是。
正是因為一直是這樣的行事風格,他才會被沈安抓住弱點,算計了去。
一想到這一點,張老闆就氣得牙根癢癢。
臉上還得陪著笑,一百二十文!
一百二十文!
這個小子,他的心可真是夠黑的了。
要知道,根據一般的原理,任何貨物的進價當然要比售價要便宜一大截。
可他倒好,不但不便宜,居然還在他的售價基礎上,抬價一大截。
現在想想,當時沈安出現在店裡,身邊還帶著幾個朋友,絕對是有預謀的。
他若是不到店裡實際看看,如何能知道自己究竟是以什麼樣的價碼賣酒的。
既然你可以賣一百文一罈,那求到我的頭上,我自然可以加價。
你若是還想賺錢,那就只有憑自己的本事,不管你加價到什麼地步,只有你能賣得出去,就是自己的本事。
從沈安的表態中,張老闆分析出了這一層的含義。
“沒問題!”
“沈郎官有多少酒,我都要了。”
“過兩個時辰,我會讓小廝把錢送來,到時候,郎官也不能說話不算話,要把酒準備好。”
“好!”沈安大喝一聲:“張老闆果然是痛快人!”
兩人敲定了生意,張老闆便馬不停蹄的離去,根據沈安的說辭,他的府上釀好的酒就有十幾壇,若是想都包下,至少也要一貫,或是一貫半錢。